從關務署這邊,在跨境網購流程中遭遇詐騙的風險。
那個要問商業司,能不能撤銷,我們這個沒有辦法去做處理。
跟航空貨運承攬業也沒關係,因為這些航空貨運承攬業,它也是登記了國際貿易業,它也是登記了什麼什麼批發業,它就是在做這些業務,這些業務跟航空貨運承攬業的,我們法規所管的承攬業務是沒有關係的,完全沒有關聯。
它其實跟我們的汽車運輸業是沒有關係的。
全部都是國際貿易。十五家……十六家裡面有十五家有做某一些物品的批發零售,因為依照之前經濟部八十八年的函示,就是我們國內公司只要有具有倉儲業,或是什麼什麼批發這三項,這些公司都具有物流性質,它對外它就會自稱說是物流公司,對,大概是這樣子的一個原因。
業者的身分,對。
所以應該是跟交通部這邊的主管沒有關係。這主要這些所謂國內代理人就是在做一個國際貿易進出口的業務這樣,所以可能還是要請經濟部這邊來做處理。
我們那個時候去查了一下,目前就是有跟我們公路局這邊投訴的一些業者的一些資料,那主要我們查了大概主要有十六家,這十六家在他們的那個公司營業登記裡面十六家就有登記國際貿易業,那有十五家有登記什麼,就是某某物品的批發零售業,然後有十一家具有倉儲業的營業登記,跟交通部有關的所謂航空貨運承攬業,主要十六家就是,經手這些國內代理的業務的大概就只有兩家有所謂航空貨運承攬業的資格。
我們本來就是設定在提點子大家要有回應,他們到最後再回應是沒有問題。
這個就是要跟民眾說明啊,因為他們不知道,所以會把案子繞進來。
所以我買一個櫃子結果送來一個磚頭,你們不能管嗎?他有特別法管嗎?
那有什麼商品是特別法在管的?
他做的不是清關、報關的事,他只是對外宣稱他是清關行,實際上他不是在做清關、報關的事,就只是在收貨、出貨。
清關行應該就是報關公司,我們的認知是。
不好意思,國內寄件人建議改成國內出貨者。他不一定是寄件人,他就是國內負責出貨。
所以這個物流公司就是國內寄件人,不用再擺在這邊怪怪的。
黑貓宅急便是統一的。
那個太細那就不用了。自己同一個業者的統倉就不用拿出來說。
應該是這樣。
可能要分兩條線,一條是金流,一條是物流。物流是國內寄件人到超商,或是宅配業者。資訊算金流業者要另外一條線走金流。賣方,可能我們貨物流程是這樣,但錢的流程要另外畫一個。
他統一收貨,他不是我們運輸業的宅配。
不是喔不是喔,這裡講的物流公司,上次跟提案人討論的時候,他說這些對外叫物流公司、集運行這些。
先建議,綠色那個賣方等於詐騙業者。
這些貨物進來,那些號稱物流公司的是統倉嗎?都是從大陸來的喔。你講的是統一超商的統倉,這些公司規模不夠大,所以他有另外一個筒倉,同一個統倉發貨,那是更上面的。
統倉和報關行不是同樣一件事嗎?
確定嗎?
所以國際貿易的貨運要進來的時候會經過報關行?
報關行在這個流程裡面有什麼角色?報關行在這裡面是做什麼?
他們在同一層應該沒有問題。那他的再上游是什麼?
再上面就是要問商業司,你剛才說A公司是物流公司或資訊流公司,他們在同一層?
他會經手就是這兩家。
宅配業者,就是什麼黑貓宅急便啊。
買方的上一層應該就是超商或是宅配業者,貨會到買方手上,超商跟貨運業者應該是同一個位階。
剛剛你們說不是。
想要確認一下,資訊流公司不是台灣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