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反而把這7天假刪除了,政府要針對一例一休來進行相關的修法,我希望實質上先恢復7天的國定假日,謝謝。
回歸這一個主題,我們把週工時改為40個小時,反觀日本在1988年也是有修訂《勞基法》,把週工時改為40小時,也沒有把國定假日刪除,反而是增加2天的國定假日,而且現在世界的趨勢跟潮流,都是要朝增加國定假日方面進行。
我之前有問勞動部的長官,如果以休息日是否需要徵得勞方的同意?是不是有相關的罰則?我就不太清楚了。
休假日挪移的問題,我們實際遇到的現況是,白天的單位原本禮拜六、日都安排出勤,公司只要給1.5倍的加班費,現在一例一休之後,我們公司用挪移的方式,禮拜六、禮拜日還是出來(工作),但挪移到禮拜一至禮拜五的其中一天,變成立法的用意是以量制價,導致加班費就領不到。
大家好,我本身是在化工廠工作,我們化工廠是屬於製造業,也就是8週的變形工時,我們公司有分為輪班的單位,我們加班費是加給1.5倍,現在砍掉7天國假之後,就三方少了1.5倍。
大家好,我是郭志業,我是這一次《國定假日法》的附議人,我本身是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的理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