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點,恆春地區為觀光大地,105年的觀光人次有五百四十六萬三千兩百一十人次,但當地醫療資源僅有三家責任醫院(基督教醫院、南門醫院、恆春旅遊醫院),這一些醫院都是屬於地區醫院,醫療資源比較缺乏,如果遇到重大的傷病患,可藉由空中直升機載送,可節省五十分鐘的路程,以上是消防局的報告,謝謝。
第二點,災害搶救方面,民眾登山事故頻傳,傷病患搬運廢力、廢時,有設空中直升機的設置,即可立往載送就醫。
空中警察隊如果設置在恆春地區的話,據總計105年轉院的計有一千零五十三件。106年1月至4月由恆春地區轉送病患至外地患者合計三百五十九件,如果後來急迫需要轉院,至各大醫院,可藉由空中直升機載送,立即災往各大醫院就醫。
恆春地區105年度送往急救責任醫院的平均時間,其中最久的時間是牡丹分隊32.3分,是最長的時間。另外附帶一點,恆春地區的救護車,消防局有七部,責任醫院有五部,衛生所在牡丹、恆春及車埕各一部,總共只有十四部。
有關恆春地區105年送往急救責任醫院人數統計情形,105年送往恆春醫院的一千六百四十三件,南門醫院有一千兩百四十二件,恆春基督教醫院有五十件,合計是兩千九百三十五件。其中到院前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人數)案件總計有一百零三件。
第2點是:由救災指揮中心受理空中緊急救護案件,然後傳真針對消防署,救災指揮中心派遣。
屏東縣政府消防局第一次報告,有關於本局權責,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第29條及緊急救護辦法第5條的規定,請緊急救護現場載送緊急傷病患前往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