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制度上的調整來講,桃園還是認為可以值得去實驗方案,以上。
我們也理解各個縣市相同,不管是社會局或者是其他的局處都滿多,閉鎖性的公司將來優先承接、通過的人有幾個,會不會有所謂的大者恒大的情況,也就是具備公司了,也就是在很多的限制都可以提案跟方案,資金也比較充裕的情形,像都有壟斷的情況會不會產生,這個是我第二個擔心。
哪一個單位可以來做這一個實驗方案的第一個、第二個,或者是唯一的那一個或者是幾個,將來各部會在審查這一塊或者是產生讓其他團體質疑,這個是我第一個擔心的部分。
我要特別講的是,在簡報第11頁有提到章程的部分,增加所謂的「社會創新與其他具公益性質」的部分,其實看起來滿大的。我比較沒有辦法理解的是,將來假設各個部會來審查這樣規範的時候,社會創新跟其他公益的量也是非常大的。
誠如剛剛所講的,其實我們在地方政府有很多方案,不管老人方案或者是什麼方案,其實都非常多,也有很多團體在承接這一種方案,像在資金上有一些困難,尤其適用勞基法之後有很多制度上設計的關係,而造成他們的負擔,確實有一些問題。
政委、中央各個部會的代表,大家好,我是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主任秘書許敏松第一次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