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要強調補充那一塊是申訴要有,資格審查後面的部分,如果單一次來的怎麼辦?…單一次的部分我們請他們提出無犯罪事實證明,也不可能來受性平課程的培訓,所以性平課程的培訓可以用在什麼時候?無論是志工媽媽,像故事媽媽或者是導護志工,定期出現在學校,無論是什麼行為,學校有一個規定,像依照校園事實施行細則都有提到教職員工辦理性平教育,那個時候都可以請他來,也不是麻煩,這一些規定都可以一併進行說明,以上,謝謝。
其實即便性平法推了這麼多年,還是這麼多白目的人或者是民眾,還是會以別人的外形跟外貌來進行批評,我覺得這樣還是很不妥。言之於此,這個法一旦如果不是由教育部所訂定,如果改成各校的權責,我想法訂起來也沒有意義,所以這個等級還是要到教育部的等級,至於法律的部分,我還是要強調,我們並不是要讓學校覺得志工很麻煩。
大家好,我是來自花蓮的蕭老師,除了可以透過這個機會,反映我們在花蓮看到一些現況跟聲音,透過這個會議,從之前就想要討論這一些相關的細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