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提到整個用水,其實在用水這一方面,我們要求園區高科技的廠商,用水的回收率一定要達到製程回收率85%、全廠回收率70%,這樣的用水回收可以儘量降低用水量需求。此外,園區當中的整個產業發展,我們當然配合國家的政策,盡量在有限的資源下滿足廠商發展的需求,以促進整個產業經濟共榮。我想做這樣的補充。
我想對於6-2來提一下,竹科三期跟臺灣知識旗艦園區的開發,剛剛有提過,這個是縣政府在開發,並不是由園區管理局開發。而園區管理局在土地使用方面,在既有園區裡面,會儘量評估現有的土地、現有的廠房來做各方面的檢討更新,甚至更替,而廠商退出,由新廠商進來,能夠在園區裡面做這方面的土地及廠房循環使用。
大家好,我是科學園區管理局副組長蔡文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