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之前有看過transparency report。
如果大家在德國或者是法國有經驗的話,也可以提出。
像耳麥事件,當天播出就知道有沒有耳麥。比起要看一個言論有沒有侮辱一個人,這個真的有難以判斷嗎?這個是想要請教各位。
我們滿想請教的,是大家在德國的經驗。其實違法言論包含誹謗、侮辱,我們也覺得滿有模糊界限的類型,真偽有一些好判斷、有一些不好判斷,其他的違法類型是好或不好判斷,我們真的要踩這麼死,認為事實的東西是完全無法做嗎?
我們辦公室在研究這個議題中有學習,有很多問題想要問各位,大家一直很強調真偽的判斷跟言論判斷的這一件事,大家都很在意。
再連過去。
如果讓一切資訊可以透明,請平台做的事是加註警示標語,也就是主管機關有一個澄清,讓接收到的人可以知道這個東西是主管機關有澄清過,想要知道大家如果真的在意這個地方,不要完全被刪除的話,到什麼樣的程度可以接受?
像剛剛有提到「加註警示標註」的建議,聽起來大家很在意的是,是不是讓主管機關通知就可以移除,大家很在意。
大家好,我是羅政委辦公室,今天來的目的,其實也想要知道各位可以接受到的範圍到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