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那個對我們的外交跟國家形象也是很好的事,我覺得大家做得這麼辛苦,也是為了擴大社會影響力。
因為外交部會有比較多的駐外代表處或者是大使館等等,他們會有經濟文化相關的,是不是可以把社會企業的這一件事也納入在他們的工作項目之內,我知道他們不定期會有國外的這一些賓客來臺灣,可能需要帶他們去認識臺灣的經貿狀況或什麼,但其實社會企業也是屬於經貿的一部分。
尤其我們的社會企業不要比英國跟歐洲那一些,其實我們在亞洲做得很前面,我7、8月份在馬來西亞,他們當地很多單位其實是對於臺灣的社會創新跟社會企業是非常感興趣的,因為我們走的比他們早十至十五年左右,雖然我們在臺灣做得很辛苦,我們覺得自己做得很弱、苦哈哈,但其實在其他的國家,發展比我們稍微不是在同一個步調上的國家或地區比起來,很多經驗是適合輸出的。
在各部會相關資源盤點表裡面沒有資源的部分,我覺得比較可惜的是沒有看到外交部,我會提外交部是因為台灣NPO的經驗,常常會是複製到國外去,或者是國外的人來取經,又或者是NPO的基礎可以擴大影響性,超乎國界去作外交,NPO、企業跟文創都可以,其實我們的社會企業也可以啊!
可以用聯合的方式,比如可以召集十家或者是二十家的台中社企單位,然後可以委託某一、兩個單位執行,不需要每一個單位派人去擺攤,尤其是社企單位,不管是青創或者創很久,人力都不太夠,你叫他在那邊擺市集,會先掛給你看,所以最好做聯合形象的方式比較好,我知道的通路是這樣。
有關於百貨市集的部分,我知道專門有廠商在跟各個百貨配合做市集,如果經發局有計畫要做市集跟結合商品的話,我覺得可以直接找肉粽頭,可以跟他們談,我知道台中市有這樣的單位,如果需要有聯絡的方式,我們等會兒可以換名片留下聯繫方式,因為這樣子也降低你們的行政成本,也提高行政效率;再來,也真的可以增加社企產品的曝光。
若是平常我們辦在室內的講座,父母不一定對這一個議題興趣,或帶小孩來,我們希望可以用親民的方式去推廣,有的人是因為來參加小旅行之後,才對社企有興趣,對社會有興趣,就是倒過來,滿有趣的。
意外的是,我們發現參加者裡面有六成以上的人原本不知道什麼是社企,我們原以為會是對社企或是對他們參訪單位有興趣的人來參加,但是我們反而接收到很多新的TA。一個是這種,另外一個是很多爸爸、媽媽帶小孩子來,這種小旅行的方式會讓父母想要帶小孩一起去體驗社會上有意義的事,然後又可以帶小孩去放電。
第二個原因是我們發現每一次在講座的時候,在講座的那個型態下,變成很考驗社企創業家或者是社企經營的人的口條或者是舞臺魅力,有的人非常有社會影響性很在地,但就是不會講,所以我們就在想說有沒有可能我們直接帶到那個現場,讓大家直接去認識他們,認識那個是社企的方式。
小旅行的模式,我們正好有以往操作的經驗,可以分享給各位做參考。我們做過北部和中部,目前還沒有做到南部,就是北、中、東都做過,我們一開始想說做小旅行這一件事,講白一點是想要有另外一個獨立自營的模式,其中一個原因是這樣。
社會企業當中需要周轉跟balance時間比較長,我們必須要把他們對資金的需求考量進去,謝謝。
但是他們做的事沒有改變,他們的方向也沒有改變,但變成他們在對外的宣告跟社會實踐上,他變成必須要「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你一樣可以有關於社會實踐的理念,但變成這一個部分很多時候不太敢提,他也不一定敢把它綁在公司章程裡面,因為對他來說風險太大。
另外一類,事實上他們已經在做解決社會議題的這一件事,已經有實踐非常多年了,也持續在做。但是他們的困擾是,他們不希望讓別人認定他們是社會企業,因為會造成比如對他們有興趣的投資者,並不是做社會影響力創投這一塊,而是一般的投資者,如果一旦被認定為社會企業之後,這一些人對他們的興趣可能會消失,直接快速轉身離開,因為我們就真的有夥伴,我們在陪伴的夥伴是他的名稱原本有社會企業,然後創投離開了,所以後來他們就去改名,把社會企業字眼從公司名稱拿掉。
通常這一類的人在瞭解社會企業有多麼多的限制跟社會的沉重負擔之後,他就會離開了(笑),超多!大概有七成!但是我們基於服務大家跟廣宣倡議的服務精神,所以我們還是要做這一件事。
不好意思,在我們過往陪伴社企的情況下,我們發現一個問題,很多時候來找我們諮詢的分兩大類,一類不知道社會企業是什麼,他們以為只要在公司上轉型成社會企業或者是名稱掛為社會企業之後就可以享有很多的優惠,所以他們就會一直很強調他們也是社企,為什麼我們要排擠他們,我們就會覺得很無奈,要花一點時間跟他們解釋。
我本身在作兩塊事務,一塊是社會創新,一塊是以文化藝術和劇場來作社會議題的呈現跟討論,謝謝。
政委、大家好,我是A2C亞西跨文化國際展演工作室的創辦人佳恬,同時我也是臺灣社會企業學會中區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