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們的標檢局很努力幫我們草擬出世界上這一些規範,但對大眾來講還是不懂,像很多國外的○網站就可以看得到,比如這一個網站在從事電子商務的時候,關於消費者電子資料搜集時有無符合當地的隱私標準,比如像美國會有○,或者是像日本就有○,像國內也有發展TPIPAS也是隱私標章。這一個概念到底有無去識別化,像剛剛先進有提到到時候已經不是個資了,所以要能夠利用,可能要滿足在不同的情境底下,對消費者來講比較難,所以我們要導入中介的專業組織來幫各位作把關,像跟國內的TPIPAS來合作,以上是我的淺見。
包括在很多領域,醫療、電信等等,所以消費者最關心的不單只是自己的個人資料會不會被人家用,如果被人家用的時候,他的隱私會外洩,但我們看全世界各國的資料可以知道大概的趨勢是一個社會都會想要去做資料採礦,但一個關鍵點是利用者除非在法律上有一定正當的權利或者是契約同一不用去識別化,或者是不相干的第三人想要來利用這個資料,很重要的原則是要去識別化。
去識別化其實很專業,像大數據的時代,像人類的資料不單是當事人自己的,跟他有接觸的就會自然而然觀察及蒐集他的資料,所以社會大眾其實對某一個或者是集合起來的這些個人資料之利用正當性。
我是輔大財法系的老師,我的專長是研究個資,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