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強調,剛剛有提到垃圾丟,我在漁會這麼多年來,六艘漁船找我,找不到元兇,一艘船1,000多萬,有一次沉下去,找不到人,結果漁民要求國賠,政府倒楣啊!對不對?放沖天炮把船燒了,是不是要管制?都是要管理的,這個機制一定要,以上建議。
第二,剛剛有提到,我們還是尊重漁業署,經過評估以後,我們再來檢討開放幾個區域,我們是很尊重且同意的。
所以,我建議這個觀念並不是獨厚漁民,按照這樣講的話,農民的GDP要跟工業比嗎?不能這樣講、比喻。
按照你這樣講,石門水庫是不是要開放?高速公路是不是400萬的機車族,我們連署就上高速公路,可不可以?當然是不行啊!所以每一個地方,立法都有一個機制,我們漁港法也是,漁港法是立法院修法出來的,大家並不是笨的人。
剛剛螢幕上這一些問題就不重複講了,我只講一個,你們從頭開始簡報時,觀念就不對了,我要替漁民多講一些公道話,你說漁港獨厚漁民、漁船,這個不對,臺灣中華民國的政策,整個憲法、每個職業都是不同的,每一個農民、漁民都是自己的國民,每一樣的目的跟管理計畫是不一樣的,剛剛有提到。
大家好,我是新竹區漁會總幹事童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