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排除在下一次會議開始之前,可以有個會前會。
會議原則都是四個月一次,有需要中間都會適時跟委員交換意見。剛剛主委提到的,目前的行動方案是到明年 5 月,年底之前我們先透過說明會初步蒐整意見,持續往這個方向努力。
跟各位委員報告,這個說明會只是承諾事項意見徵集的方式之一,如嘉凱委員所提,這是 botom up 的做法,我們另外也會結合「Join」平台做承諾事項提案徵集,意見徵集蒐整後,將由國發會協調行政部門就各項提案進行初步回應,再提到推動小組會議上確認,首部行動方案也是採行這個原則辦理,有 bottom up 跟 top down 的概念,由公私部門協力討論,這樣比較周延,如果全部只有 bottom up 會太發散,並不是我們期待,這部分我們會持續跟委員們保持聯繫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