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各個縣市要應付22個縣市的自治條例很費工,空屋因為是全國普遍課題,因此為何4月份有拜訪中央,如果有這個法源,縣市推動會比較快。畢竟像溫哥華的例子,是要提供可以負擔得起的房子,因此就台北市的立場,我們要先推單一且自住,但我們會持續關注這個議題,9月會去溫哥華我都約好了,持續蒐集國外的資料,瞭解他們怎麼克服這一些問題,歡迎中央或其他縣市共同派員。
像剛剛提到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最早僅兩都是直轄市,我們分了7百多億,現在因為六都來分,我們現在只分4百多億,包括地價跟房屋稅基反映市價程度,北市於22個縣市最高。另營建署所報4,568戶包租代管,北市1,037戶也最高。但效果還是不彰的話,給蘿蔔當修繕補助,好像不夠,是不是要有一些棍子也搭配,就要思考其他手段。空屋在台北市數量是最低的,有3.7萬戶,其他縣市更高,應該共同解決。
第二,有關空屋稅柯市長有發言,因我們還是要先照顧單一自住,我們實施之後,當然這個空屋稅我們持續研究。像剛剛彭老師有提到國外的例子,像溫哥華,我個人有寫信給溫哥華市長,我說要去拜訪,他們空屋認定行政作業很繁瑣,18.9萬戶全部申報,申報之後有八大類的減免約4千多戶,有2千多戶課徵空污稅,據悉收了3,800萬的稅收(加幣),但是稽徵成本費工。後來柯市長指派我出席,9月份會與溫市局長碰面,深入瞭解這個議題,也歡迎與會單位共襄盛舉。
第一,日本應該不是空屋稅,而是固定資產稅有一些優惠,但如果是老舊建築甚至危老空置,會影響到市容觀瞻,甚至會有一些公安疑慮的話,就把優惠取消。
我想有兩點還是要釐清一下:
有一些議題還是要澄清一下,第一個這幾年來黃老師有研究,像房屋地價稅的有效稅率,跟其他國家比偏低,但房價所得比跟其他國家比偏高。剛剛提到台北市,包含非自住拉到2.4%、3.6%,去年是1萬戶60度以下根據營建署用電的資料,全部都改成非自住,今年搭配用水、用電一起來看,看了2千多戶,基層同仁逐戶認定。
台北市政府是全國首推「單一且自住」,就是照顧輕稅,但是同時加強囤屋稅的稽徵,依據房屋稅條例,自住跟非自住的分級課稅,台北市算是22個縣市當中課最高3.6%,而且我們真的去落實到底是自住或者是非自住清查。中央法律只有空地稅,沒有空屋稅,我們國家到底需要不需要有空屋稅的立法?如果要立法,如何來落實?因為台北市政府非常關心,因此我今天也來這邊旁聽、多學習,謝謝大家。
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游適銘副局長,台北市柯市長非常重視居住正義的課題,鄧副市長定期邀集財政局、都發局、社會局、地政局及稅捐處,定期召開居住正義論壇及會議來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