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建議彰化這個地方不是要做風車,風車利用廣大的區域,建造海釣平台,既然政府這麼龐大的投資,倒不如在這個地方興建,像剛剛總幹事所提出來的,我們不要用船員證,用身分證就可以搭他們的漁船,到平台上釣魚,這樣也等於輔導我們的漁民轉型為休閒的漁業,因為魚獲量採捕的越多,利用價值不高,但是衍生的價值非常地高,這是我的想法,不知道對或不對,所以我們的漁民如果可以往休閒的方向來走,或許更可以產生更多的價值,這一點本人建議不知道對不對,請大家及委員參考。
我個人的淺見,將來的開放,權責要相對等,不能說開放給釣魚團體,他光享受權益,全部不盡義務,這個是不對的。
唐政委、剛才兩位總幹事的發言都非常好,我今天非常感謝唐委員提供這麼好的平台,讓我們的釣魚民眾跟各釣魚團體跟漁民團體代表,還有各漁業署的長官,這個溝通平台說真的很棒,今天的討論,說真的,我個人的感覺是非常平和,而且有形成共識。
所以很痛苦,有的地方說真的,觀光娛樂漁船不足,所以建議政府來思考,是不是像潮汐港,或者是彰濱這一帶的漁港,我們很多的釣客為了要搭船,在近海釣魚就要考船員證,是不是用什麼其他的方法,對不起,耽誤大家這麼多的時間,謝謝。
最後一個,臺灣漁業要發展,要能夠轉型為休閒漁業才有希望。簡單來講,臺灣近海很多拖網或是定製漁網,都是白牌那個,那個很方便,如果讓我們的釣客可以方便去坐船,不用船員證,因為我們考一張船員證要2、3萬元,考到船員證還不見得可以上船。
對於他們將來新的釣魚團體若再製造垃圾,麻煩你們跟港務公司檢舉,要處罰他們,不然大家只享福利、想賺錢,不盡一點義務,行嗎?我在這邊要誠心呼籲,因為漁業資源保護是全體國民的責任,海洋資源要共享、海洋的環境要大家共同維護,這是我個人的見解,對與不對,我不知道。
這個是一個負責的態度,對不對?你既然要做這一件工作,你的管理單位,就要負那一份心,對不對?不能把這個問題丟給別人,那是不對的,所以我在這邊也要為釣魚朋友再次感謝趙總幹事。
我在這邊要跟趙總幹事非常感謝,也要向您抱歉,因為台中港北防坡堤開放以後,很多釣魚團體都把垃圾給你們,釣權會敢保證,我自己收回家。
第二,假設像漁業主管機關,你就給他一些垃圾桶,對不對?如果可以的話,也可以建一個廁所,讓他們可以在那邊方便,你沒有廁所、又開放,人那麼多,大小便當然隨處大小便,不然就是有人民團體收一點費用,這個使用者付費,也可以做清潔的維護工作。
我想要強調一下,這個會丟垃圾,是我們臺灣人的恥辱,為什麼?臺灣人都喜歡亂丟垃圾,包含釣魚跟游客及其他的人,太多了,釣魚民眾也有好的,像我們在這邊在座的幾個釣魚代表,像陳先生,他們都發動淨灘,揀了很多垃圾,我們也有好的釣友,為什麼不往這個方向來走?垃圾不落地,自己的垃圾自己帶回家,這個要靠教育。
這樣我不清楚,如果沒有的話,既然要開放給民眾釣魚,是不是應該協商哪一個團體來管理?或是交給區漁會來管?不管是誰來管,有人管就會有清潔。
第二,剛剛看到一些相片,像在八斗子製造很多污染,我內心感到非常慚愧,為什麼?因為當年八斗子漁港的建置是釣權會,我們提供了很多的意見,本來是要給釣魚團體來管,結果到最後不了了之,漁業署好像有撥經費給基隆區漁會。
所以漁港法裡面,你們都已經敘述得很清楚了,這一些要件,只要妨礙到港區的作業跟船支的航行會製造污染,你就不要,釣客也不會傻傻做那一件事。
第一,剛剛有一位先生發言好像很衝動,說我們的釣線會纏繞漁船,會造成傷害的問題,我們對於漁船會有傷害、對釣客也會有傷害,因此將來有開放給民眾釣魚的時候,這個我們一定要避免,也就是管理者的問題,船在航行,怎麼可以用遠頭去拋呢?那就不對,你可以手竿在旁邊釣就好了,船怎麼進出也不會勾到它,會影響到它,怎麼在那邊釣呢?
我在這裡簡單說明一下:
剛剛俞澤宇先生釣魚的報告非常地精進,漁業署的答覆也非常切合實際,我們剛剛總幹事提供的意見都非常地好,都是值得參考的。
漁業署副署長、各位長官,海洋署、各區漁會總幹事、各政府單位漁業主管,我在這裡要感謝詹小姐、林先生,費了這麼大的心思,做了這麼好的溝通平台,讓釣魚團體可以表述我們的想法跟意見。
大家好,我是臺灣釣權會創會會長游清江,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