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條是因為當時在推電子發票的時候去補充的條例,就是電子發票可以作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者是接收,這邊定義的是「原始憑證」,過去在寫這一條的時候,是看到「電子發票」,因為就是電子傳輸,因為現在可能就是在實務上,也就是紙本的發票,然後透過網際網路。
是。
您剛剛講的電子開立或者是接收的部分。
對電子發票有買方跟賣方,比如我開電子發票出去會被認定,但是是電子接收是走接收,雖然不能開。
是全部涵蓋。
就會變成不是原始憑證,像原始憑證是手開發票,國稅局認定的原始憑證就是紙本的那張才叫做原始憑證,所以即便他傳真給你,傳真收到的那個並不叫原始憑證。
這個是電子發票,正本已經上傳到財政部了,所以是有一個訊息格式上傳到財政部,但是市面上有很大量的憑證是手開發票,也就是原始的憑證就是屬於紙本的狀況。
所以完整的帳簿就是紙本的那個。
像現在國稅局在查帳有一個強硬的規範,也就是要求會計帳簿必須要數據完備,也就是說,你的帳冊內容包含傳票以外,所有的原始憑證,像這個原始憑證就是紙本,應該會妥善被黏在傳票的後面,就會有傳票跟附著的憑證。
您看到的財政部獎勵的帳戶資料電子檔案實施要點,並不是講電子帳冊,是因為財政部有針對帳簿有做一些標準資料訊息的規範,要符合這些資料訊息,然後作為類似申報檔,才能符合,他跟業者平常在做帳冊的習慣會不一樣,會有傳票,還有憑證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