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點「地方政府授權」確定移除?
國發會要公開諮詢的只是收費嗎?還是連同分類?
邊際成本的意思是「廠商每單位增加之成本」,各單位是否理解?
第二款單一註明「按合理比例分攤」在各點都適用,似無需要在此註明。
第三款說「不同費率或報償比率」,是否限於商業用途者?
「公開」、「開放」操作上意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