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您提到一些細節的問題,可就近洽臺東農場知本分場或到池上場本部,農場隨時歡迎您,以上。
我剛剛提到臺東現地有一個個案,在履約的過程中違反契約規定,沒有按時繳交權利金,經理剛剛提到該案例是你們合作社,實質是合作社經營,名義是找人頭來標,這種情形是違反契約不得轉租規定,這類案件希望可以走回正軌。民眾如果有與農場辦理委託經營意願,歡迎個人、團體或者是法人機構前來投標,這一點請經理諒解。
至於經理剛剛提到的,大財團標農場土地情形。本會於104年1月間委任重新檢討修正辦理委託經營招標文件及契約書範本,招標作業程序則參照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招標。投標資格以有意願從事農作生產之個人、法人、機構或團體均可參加投標。農場就標區劃分依地形、農水路等實際利用需要規劃。
退輔會在以往案例,因原種植長期作物的果農,契約到期之後不願意交回土地,或要求存留農作物給予補償,就地上物的部分一直有紛爭。本會遂於103年間邀集各農場實際作業同仁,歷經多次研商,才定調。103年9月15日之前,現地已經種植長期作物,同意按現況辦理招標,至於現種植短期作物土地,則仍維持種植現況。
臺東農場經管部分土地,原已種植長期作物的仍繼續經營中,並非農場土地僅種短期作物而已。契約期限部分,例如香芭樂契約,如原招標文件及契約載明後續擴充條款,只要沒有違反契約規定,按時繳交權利金的話,契約期滿得議價續約1次,以上說明,謝謝。
剛剛溫經理提的香芭樂,臺東農場現有兩件香芭樂委營案了,因委營人107年的第二期沒有繳權利金,農場一直催收,他仍不肯交,農場才依照契約規定終止契約。
會這樣子規定是因為考量農場經管之國有公用土地,為有效管理及循環運用,農場辦理農作物的委託經營,仍以種植短期農作物為主,以避免契約到期時會有糾紛。種植農作物種類,退輔會是沒有限制一定要種稻子或是什麼作物,以適地適作為原則。
政委好、各位與會先進好,我是退輔會沈素美,剛剛有一位溫經理提問,關於輔導會所屬臺東農場經管位於東部地區土地利用問題,本會農場係依據「本會所屬農場辦理委託經營管理作業規定」辦理委託經營。按現行的規定除103年9月15日以前如果現地已種植長期作物土地,同意農場現況辦理委託經營招標外,不再開放種植長期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