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從政府的角度來說,實驗的方式是可以成功的,空間可以釋出,我覺得這個對於觀光來說應該是不錯的。
如果硬要避免民間業者提出一些抗議,我倒是建議空間改成開放式的,團隊成長到一個規模,就像剛剛前面有提到,因為這兩個型態,所以團隊到特定日期一定會離開,不會一直待在這裡,也符合原本主管機關要的目的。
第二,從兩個面向來看,這邊使用的方式及收費方式,我覺得還是要說站在實際的面向來看,民間業者抗議說政府的空間很多、蚊子館很多,釋出後民間不用做生意,這個跟陸客來台是一樣的,如果服務好的話、切得面向很精準的話,其實不會沒有實益的。
第一,比例的問題,其實參照一般民間的業者大概是1/3(活動場地)、1/3(會議場地)、1/3(工作空間),後面兩者的比例可以稍微調整,工作空間可以稍微高一點,所以我覺得就主管機關單位,我不認為中企處的設計會有障礙,這個很簡單。
有兩個點:
我想瞭解一下預算大概有多少,然後會怎麼分包;第二個問題是,在簡報第9頁的空間規劃這邊開始,這個部分的收費機制是什麼?我想知道這如何收費,還有參考這一個階段收費的方式,或者是只拿原本的計畫放在這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