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去修的,主要是符合實務上管理的需求,剛剛有提到他們這一些是在同一個環保跟職安部門裡面的公司,也就是這些專責人員,也就是兼任會專職的職安跟消防人員互兼,最主要還是考慮到剛剛所提到有這些業務上的關聯度,而且是在同一個部門,相關上在人員的調度跟相關實務上的管理需求讓他合理互兼,以上補充說明。
黎揚輝主席、各位與會的先進大家好,水保處在這邊作點補充說明,以我們廢、污水的處理專責人員,執行的業務其中有一項是要去擬訂廢污水處理設施故障的應變計畫跟緊急措施,其實跟職安、消防的預防是有關聯度的,這一些相關執行的業務上是會有相關事項,剛剛前面有提到,我們本來就針對專職的規模與門檻,在現況上就已經有明定了。
我們調整之後,需要專職的大概有 708 家,占 15.7%,跟現況占 18.5%是接近的,主要還是在開放非專職的職安跟消防人員可以互兼,大概是 224 家,大概占專責人員的 5%,這部分的調整最主要還是考量到實務上管理的需求,也就是剛剛提到互相兼職在同一個部門,也就是環保跟職安部門,他們可以互兼的情況之下作合理的調整,以上補充。
這次修的部分主要還是合理調整實務的管理,有一些比較小型的公共污水道的系統,或者是一些純粹全部委託處理的納管事業,像這種是專職的需求比較小。另外,考量到有一些單位是環保或職安部門是在同一個部門,因此目前非專職的職安人員、消防人員可以互兼的情況之下,在乙級的專職人員可以合理調整互兼。
黎揚輝主席、與會先進大家好,水保處補充說明一下,有關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的專職規模規定,現有規定已經有考量到業務負擔來設定專職的規模,目前的現況應該設置廢污水的專責人員的事業或者是下水道的話,是有 4,509 家,其中現況到應符合專職的大概有 835 家,大概占專職人數的 18.5%,這個是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