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有看到提案人也有提議,新增的海委會,現在也在高雄,海委會針對這個議題可以好好納入考量,平台的部分,因為那個是漁業以外,我認為海委會要好好做,如果可以的話,地方政府絕對可以全力配合,我們可以興建平台,讓漁民的問題解決,釣魚團體的問題也解決了,我們這個會議也是不斷找,像剛剛署長所講的要三贏的策略,因此我建議以後是不是聚焦在於不要再把問題發散,應該要收斂,來找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這個是我的建議,謝謝。
但是這個有一個很重要的問題,這邊也有提出來,其實是地方政府經費的問題,因為我們是漁港管理機關,基本設施、公共設施、一般設施,我們光是在養護這一些預算,已經非常地捉襟見肘,已經不足了,要顧漁民的碼頭、廁所,這已經入不敷出了,實在是沒有錢再來做休閒性的釣魚平台。
再來,釣的地點部分,經過15處的漁港討論起來,我們發現有達到共識,可以列為去評估的點,我們也檢討出來這6處的漁港,這個部分我們接下來也會召集地方的漁會、釣魚團體到現場看哪一段是適合的。
另外,有關於使用者付費,也就是由他們去考量。
需要做什麼?釣魚團體有提到,我們可以比照外國,可以做先進、符合環境的釣魚平台,平台做了以後,如果經驗充足的話,可以把欄杆、垃圾桶、剛剛所需要的設備放進去,然後再訂定管理的措施,未來他們也同意,剛才我已經有問了,他們願意認養,就可以減少政府對於以後維護管理的顧忌。
討論的結果,十五張的結果都一樣,漁港只要是內部範圍內的,我們通通排除,讓釣魚團體這邊,他們希望不要在漁港裡面,他們要的是防波堤的外側,就是有一個共同聚焦的地方,好像雙方都可以認同或者是接受,因為防坡堤的外側,漁民不會在那邊航行跟作業,但是現實上目前都是「肉粽角」,如果政府要開放給民眾來釣魚,我認為在現場的環境上,要做一些安全上的防護措施,要把它做好,不然貿然開放,也會有一些顧慮。
站在漁民的立場,這是漁民的生計所在,那個是他的財產,因此整個漁港區域裡面,有停泊區、卸魚區、整捕區、曬網區,其實整個漁港在基本設施、公共設施,其實每一段漁民都有用途在使用了,所以經過我們的會場,我們二樓漁港有15個,一張一張平面圖拿出來討論,我們就這個港來討論,看看哪一個區域。
我們那天蒐集到釣友的意見,希望漁港可以開放釣點讓他們釣,釣的魚其實是很重要,他們是哪裡有魚就會去釣魚,但漁港裡面,也就是水比較淺,有一些品質很差,釣的魚能吃嗎?他們也會考慮,他們不希望在那邊釣魚,希望在水質清澈有魚的地方,在那邊釣。
針對今天這個議題,我們兩天前也在高雄海洋局的會議室發生過、衝撞過,我們在會場呼籲雙方先冷靜一下,傾聽對方的需求是什麼,好好的聽。
謝謝主持人。
大家好,我是海洋局漁港管理科科長楊文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