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次告知提案人本案處理方向調整時,會再次邀請他,也順便問一下他,對於要不要直播有沒有什麼意見。
請問協作會議當天是否要直播需要問提案人的意見嗎?
2組馬蹄形的,應該可以。
有點擔心太頻繁聯繫,最後會失聯。依照截至目前為止的聯繫狀況,提案人的回復時間已經有越來越長的趨勢。
對,以前已經執行過清查的一次是用0度為標準,據說下一階段將以低度使用為標準,至於低度使用之標準為何,尚無相關資訊。
他們除了公共用水之外,之前是用0度。
納稅義務人發現房屋稅變高,可以申復,實際勘查後確定房屋有使用,就會將房屋稅改回原來的稅率。
對,所以市政府要求北水給資料,對低度用水的用戶改課房屋稅。
台北市認為這一間房子有使用的話,一定會用到水跟電,所以向水公司或者是台電要資料,但是因為跟向台電要資料要錢,所以後來只向跟台水要資料。
對,他非常反彈,因為他說公共平台上並無提到成案後要至現場參加會議,提議的用意原本應是"協助"政府機關應做好的工作,而非做政府的工作,甚至講了比較極端的話,如果一定要到現場說明的話,他要取消這一個案子。
只用email聯繫,提案人要不要回、多快回我們無法掌握,我發mail之後都會打電話並留言,通常他都在我打完電話之後才看信並回信,但後來就是隔一天、兩天之後才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