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外關心臺灣的朋友很多,都提到數位資產一定要保護。還有另外很重要的一件事是臺灣現在的價值,某種程度已經超過了過任去任何人的期待,因此如何把臺灣作為一個「品牌」的架構,也是一種數位人文資產,應該是數位發展部的核心任務。我想唐鳳部長不僅是家學淵源,自身也是對此議題相當熟稔;而高理事長也是長期以來非常注意人文價值,所以未來如果有這一個機會合作的話,共同思考「數位人文價值如何創價」這個是很重要大課題。
自 2000 年以來數位資產,特別是無形資產是個國家發展重大課題。這部分其實是我認為挽救臺灣媒體最重要的一塊(方案),也就是讓創造的數位資產可以有價。這個過去在工業局曾經努力過,但是銀行(金融)這一塊一直沒有接起來。現在看起來區塊鏈、NFT 跟其他結構性的東西都出現了,所以我覺得是不是一開始在創意的部分,應該鼓勵大家拿出手上所有可以被資產化的數位內容,然後未來數位發展部可以做的事情是把它制定出規則,讓全民參與、甚至國際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