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我是食藥署藥品組梁維芳。
當天各部會可以進去參與實質會議進去分組的有幾位,原本是兩位,因為現在三桌,我想再確定一下。
有需要我們在哪個時間點提供?
有關平台回應,那時候是約10/20要上架,本來跟農委會敲九月給回應,現在回應時間有因為要開完協作會議做調整嗎?
桌卡形式跟樣態,出席者都要有名稱職位嗎?
所以確定有直播?
其實這一案其實是第一案,所以可以順利成案,但我們希望會場上是有平衡的聲音,既然都在討論這個議題了,這樣可以避免部會還要再繼續做回應,或是國發會還要在一直詢問雙方說對這案的看法,他們沒有覆議成功他們還是會繼續去提案,倒不如找來讓各個聲音有個出口,讓他有個出口,不是讓他在網路上,你邀請他去是尊重他,可以在會上提出聲音,這是我們這邊的看法。
對,簡單來講是併案處理。
這邊補充說明,要徵詢pdis跟農委會意見,提點子平台陸續有很多提案出現,但都被擋掉了,沒有檢核通過,相信這件案子提案者還是會陸續提,想說是不是把後續提案人也邀請來參加,讓他們了解這件案子發生始末,讓他們可以,同一件事情,盡量提點子可以......
藥師相對的也可以受相關的訓練,藥師也可以調劑。
補充說明,動物用藥品,獸醫師專業我們藥師絕對是支持,尷尬的是他們用的是人用藥品,所以藥師才會跳出來說人用藥品的使用管理是他們專業,藥師養成也是,597有涉及化療藥品,獸醫師要怎麼給在動物身上,藥師有防潑灑訓練、給藥訓練、調配的訓練,因為化療對人體有傷害,本案因為人用藥品要用在動物身上,所以藥師才會跳出來。
我們訪談藥師大致具有兩種不同意見,某部分傾向整盒賣給飼主,另一部分會覺得這就是藥師該做的事,調劑磨粉藥師每天都在做,如果要說是獸醫師的專業,可能要對他們有些說明,讓他們可以信服。
還要考慮飼主,因為如果憑購藥證明飼主拿到的是一瓶的藥,如果要磨粉,要拿回去動物醫院自己磨,或是拿回家自己磨,這會不會涉及獸醫師法,還要站在飼主角度考慮。
主席我們可以加上申報嗎?源頭有做申報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