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申請法扶,申請了第六、七次才判。
請給被害人自尊、人權的關懷。
我今天有準備一份書面意見(見附件)寫出當媽媽的心理狀況,雖然前面是重要的,但是不幸發生的人權、尊嚴及醫療,其實我們是很弱勢及悲哀的。
被害人的尊嚴跟人權,委屈的細節,就像我趕出來跟你講,很多人都走不出來,也沒有辦法跟你們講,這個痛苦真的是……
我兒子現在30幾歲,他的路還能走多久,他越來越老了,有個女朋友,就可以結婚生子,(但無法達到),這個就不講了,再講下去就講不完。
我這一次有注意到這些,其實之前很悲哀,我也不想看任何事情,對人生也很失望,我剛剛有提到,我們的傷害是一輩子的,撕心裂肺的痛苦,鞭刑打一打,幾個月就會好,我們是一輩子的(痛)。
除了少數社會關懷的人會偶爾來,但是經過了四、五年,大家都不太會(關懷),大家的眼光是會覺得為何這麼倒楣。
當然有一些受害者已經走掉了,有些是傷重、受傷,我們其實很多事情是很悲哀的,我兒子養這麼大了,研究所二年級,只是買一個麵,站在走廊,就被酒駕的人撞,然後就很嚴重,醫生判為植物人,這個過程是我自己(知道) 。
我兒子已經六年半了,我的意思是,我全部的工作就是照顧他,從早到晚,小豪昏迷兩年,兩年後慢慢可以動,眼睛可以睜開,雖然我們有一點進步,但是他(小豪)是屬於不能表達的醫療邊緣人,我們只要到醫院,我們是醫生的拒絕往來戶。
沒有人在出門的時候,會希望自己的人身因為酒駕駕駛人而造成重大的災害,現在社會每分秒都在發生這一種事,被害人沒有得到公平正義,更多的被害人一直累積著,然後都躲在社會的角落跟苦苦地掙扎。
被害者已經發生事情,大部分的觀念是事情都造成了,被害者其實是非常弱勢的,我想酒駕防制協會都都知道,每次找一個被害者出來講狀況,他們都沒辦法接受。
大家好,我是詹庭豪即受傷者的母親,我第二個單位是照顧兒子的單位,我支持酒駕刑罰增加鞭刑,讓酒駕者痛徹心肺,這個是我今天的想法,我才會今天來參加這一個會議,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