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也觀察到這個現象,開始推動相關的法案,像澳洲、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來挽救目前媒體跟數位平台間失衡的狀況,我們希望在這樣國際潮流趨勢下,也瞭解國內機關、民眾、利害關係人的看法,有助於國內媒體權益的保障,也能擬訂作為適度監督跨國數位平台的參考方向,達到新聞媒體、數位平台及大眾的三贏局面,以上報告,謝謝。
我們觀察發現數位平台是透過演算法、網頁編排的方式,來整合各項新聞媒體的報導,向使用者展示新聞內容,數位平台其實就像新聞的中介者,許多新聞平台仰賴數位平台,將其製播的新聞傳遞給大眾,但降低網路使用者造訪新聞媒體網站的機會,嚴重地影響新聞業者的獲利能力。
提案說明的部分,我們知道新聞媒體是仰賴廣告收入跟商業經營,跨國大型數位平台,如Google、FB的興起,民眾接收訊息及閱讀習慣改變,傳統媒體逐漸勢微,廣告收益就大幅流向平台業者,而且情況日益嚴重,儘管新聞媒體業者嘗試透過線上訂閱的方式來提升點閱率、流量,但卻無法有效讓廣告收益減少的損失。
公平會報告,公平會這次的提議名稱,是我國媒體面對跨國大型數位平台時的權益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