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少讓我們工作不該是現在還需要人力做的,可以靠電腦的,是不是可以讓電腦去做?
我是覺得這一種系統有沒有機會第一步先讓他數位化,至少像累犯的這一種判斷,就不用讓檢察官或者是法官花這麼多的心力,像司法改革這麼複雜,檢察官、法官就拼命罵,我們人力不足,每一個案件量這麼大,拼拼看。
像我們前科有沒有累犯五年,這個並不是系統就要告訴我們,而是要判讀,判讀出來的刑度可能就判錯,因為會加重。
我在想說有沒有機會讓這一個系統能夠真的像美國這樣子數位化,從我開始做,大概是七年前在司訓所受訓的時候,他們把這個當作很難的東西,教大家判讀那個印出來厚厚一本,那些可能是上百頁的前科,他覺得這個其實以現在科技這麼發達,怎麼還需要我們來讀?這不是應該要跳出來嗎?
我在想說沒有可能讓前科表數位化,這一件事其實我昨天也有去矯正署,矯正署說曾經也有想過類似的系統,也就是預測犯罪,今天有一個受刑人進來,我預測他的再犯之虞,但是他們那一套系統也就不了了之了。
我其實後來有看到TED在紐約地方的檢察長,他們有用前科的系統下去分析,他們可以知道哪一些人,比如檢察官在抓到一些犯人的時候,我們審理之前會羈押,羈押有一個很大的原因是有沒有逃亡之虞,但是他們就有那一套系統可以告訴我們說因為他們說他們逃亡之虞的機率多少,也就是非常高風險,但是我們都沒有,我們現在都是憑感覺,法院跟檢察官其實都憑感覺,他們都逃亡之虞,我們說有,就看法官是否相信。為什麼會覺得有,我就是覺得他就是有,就是一些感覺。
謝謝您。其實我也不知道這個問題來請教您是不是適合,我是基層的檢察官,因為我現在要看很多司法系統,開始有一些數位化,我覺得我們的系統很差、很難用,比如最基本的是我們會也前科表,這個前科表是從警察局那邊用一套系統,法務部這邊也有一套系統,法院又有一套系統,而這一些系統其實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辦法去作一些分析,但是我們現在得到的是很僵式的成本,他們記錄起來並沒有特定的格式,比如什麼時候入監、出監,什麼原因、什麼時候出監,大家記得很亂,什麼東西都往上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