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打算一起解決這個問題?
這一些人才你們希望無給職或者是兼職?你們會希望怎麼樣的方式?是無給職的顧問嗎?
地方政府也需要。
所以等通過之後再來討論嗎?
對實際如何吸納、篩選進來的條文,有什麼意見嗎?
就是說 gov 網站有 official announcement,但實際放哪裡不用管它?
一定要在gov嗎?用現成的不行嗎?
因為現在政府單位比較聰明,他們會跟廠商要 Source Code,我們就接到廠商的諮詢,詢問說,是不是有可能不要提供政府放原始碼,我只是提一下而已,這個要解決,不然他們還是會規避。
是工程會跟「眾開講」?
我們可以公開,但是他們也要公開他們的,公平。
看要訂在契約或者是法規?
我們假設要繼續推廣在政府有利標採用這個精神的話,不管是契約方面或者是施行細則,我們應該再找工程會比較好或者是有什麼建議?
假設目前做不到沒有關係,下一步要做的話,有沒有建議下一步要找哪一個窗口或者是單位?
你覺得你這樣可以接受嗎?就是聽起來Open Source標準有一點困難,因為11月有一點趕。
我是小兒科醫師,我關注這個問題是101年有26個人寄存證信函拒絕個人健保資料,我就是那26個人之一,不過我沒有去參與訴訟,所以關心這個議題,看個人資料能不能推出的相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