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PDIS 於 9 月 24 日(五)前提供協作會議說明簡報資料予健保署。
三、9 月 27 日(一)下班前,請健保署和心口司提供調整過後的簡報給 PDIS 確認。
二、「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納入健保」連署案座談會暨第 101 次協作會議,訂於 10 月 5 日星期二上午 09:30-11:30 於衛福部健保署 18 樓大禮堂辦理。
一、請健保署於會前增加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和諮商心理師學會的訪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