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經提議人許先生確認後簽名。
第二,空中勤務總隊執行五大任務進駐恆春機場,將可救護車後送八十分鐘縮短為二十分鐘。重大疾病空中轉診也亦同。
第一,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進駐恆春機場,化解恆春機場淪為蚊子機場的汙名。
「第三部分有關本總隊設駐恆春機場議題」:提案人許先生訴求共兩點:
第三點,本部空勤總隊受命後,指派所屬地區勤務隊飛機依令前往執行緊急救護、救災、救難等任務。
第二點,民眾可以透過國搜中心等單位申請空中救護任務;然空中救護是依據衛生福利部的救護直升機管理辦法執行,區分空中醫療救護、空中轉診及器官移植等三項。
第一點,本部空中勤務總隊現在有松山機場等六個駐地,因為受國搜中心等單位的支援申請,飛行機組員確認狀況之後,到達任務地區執行任務。恆春地區救援責任區隸屬空勤總隊勤務第三大隊第二隊(位於高雄小港機場駐地),執行救援範圍涵蓋了恆春半島、小琉球、七美、望安等地區,南部的海域也是在這飛航區域內都可以執行之任務。
爰此,本部空勤總隊有回復以下三點:
有鑒於此,民眾深感「醫療」為恆春與鵝鑾鼻地區的痛,發起鄉民連署登記空勤總隊進駐恆春機場的提案。理由之一是可以活化恆春機場的效能,再者可以縮短傷患後送的時效與彌補當地醫療資源的不足。
「第二個部分」:有關於周春米委員等十七人在會議有提出「空勤總隊設駐恆春機場」臨時提案,旨揭內容概述如下:屏東縣政府是位在臺灣的最南端,傷患後送只能靠省道、公路系統及救護後送,民眾因為車程過長,送醫不足而喪失寶貴的生命。
上述大院決議事項,已陳核本部部長知悉。
第三,有關於離島、緊急醫療之必要性,主要是針對金、馬、澎三個地區是採委外民航業執行方式,現由衛生福利部招標委商作業中。
第二,空中勤務總隊現階段適逢黑鷹直升機接機、人力整訓等因素,無法至各離島地區設駐;為解決離島地區傷患後送,民眾緊急醫療、空中轉診之一切需求,委由民航業者執行離島空中醫療後送服務,不足時再由空中勤務總隊來支援。
第一,澎湖地區因為地域遼闊,觀光客日益增加,要強化在地醫療及設備之外,民眾的緊急醫療空中轉診的需求,希望跟金、馬、澎委由民航業者一併整理。
「第一個部分」:本部空勤總隊設駐評估緣由:依據去(105)年6月20日大院吳政務委員宏謀主持金、馬、澎三個離島決議事項三點:
主席、各位長官,我是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飛行員曾富禮,以下有五項跟主席及各位長官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