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說那個意思,不好意思。
我自己看第 8 頁非常久,不知道第四屆的委員是什麼委員,我倒覺得技術上應該寫出來其實是基金的委員會,這樣會更清楚明了一點,只是技術上的問題,謝謝。
其實我心裡有一些想法,也幫內政部補充一下,臺灣新住民的問題是文化的問題,要改變文化其實需要很長的時間,其實第 8 頁以前,我覺得都是文化深耕跟視野改變的一些具體活動,老實說我覺得對於後面鼓勵參與公共事務會有幫助,只是放的線可能會很長,沒有這麼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