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第二項的問題,基本上已經回答很清楚了。
這是讓我們覺得氣概,社會企業等於有兩個平台在走,對我們來講會覺得選自律聯盟這一個平台比較適合我們,像責信跟NPO是打造的區塊,在社企的光譜當中是比較偏NPO,這個是我要澄清的部分。
我們有受到邀請,其實兩相比較之下,我們覺得這中間缺乏一些東西,因為我們知道現在也在修這個法,但是自律聯盟在辦的時候,其實很明確記載相關的章程,我覺得是走在比較前面的部分。
第三點,因為我們基金會附設的青少年公益商店,因此在很多社會企業的相關資源上,我們上次有再多一條路,我們直接去設立公司。以上是針對這三個問題的說明。
我們是提供一個青少年就業職場,我看過很多這樣的孩子來來去去,他身在這個環境,他身不由己,真的滿想幫家裡付出一點,但是沒有辦法賺錢,這個是我們在現實孩子生命中看到的事情,以上幾點整理出來。
童工晚上8點之後是不能上班的,放學之後也不能打工,禮拜六、天一定要休假,而且不能在過於危險的環境工作,加油站都是危險環境,那麼到底什麼是不危險的環境?這一些孩子不讀書、沒有學歷、證照,他可以做什麼?運毒、販毒、詐騙,我們把孩子推到什麼地方?我覺得這個是很奇特的地方,臺灣少子化很嚴重,但是生出來的孩子又不重視,我們的未來在哪裡?
為什麼要放入?如果各位在場如果是飲料店的老闆就好了,現在的時薪已經140元了,你要請18歲的大一生或者是20歲的大一生,或者是請15歲的童工,同樣是140元,還是要請一個16歲的童工?因為已經可以外送,但上下班途中的過程中,如果通勤或者是上班都沒有問題,結果外送的時候發生問題,這要如何處理?我不曉得為何大家都沒有想到這件事?
衛福部投入很多資源要進社會安全網,我們現在已經生出這一些小孩,並不是為他們量身打造,而是有一個one size的衣服,通通繞過去穿,其實我們的思考模式是,因為身心障礙已經入法了,也就是獎勵大企業,但我們並沒有把這一些弱勢的少年納入。
這一些孩子覺得混都不想混了,所以我們看似非常好的資源,有什麼補助,甚至台中市政府,也就是去工作的前三個月,然後再給你多少獎金,六個月的獎金也有,所以我們看到很多手上的這一些孩子,最後都是當打臨工,有一天、沒一天的過日子,現在是沒什麼狀況,但有一天他如果受傷了,這一件事發生在30歲、40歲怎麼辦?很多這樣的家庭孩子又要進社會安全網,這個洞是永遠補不起來。
我拿一個簡單的講法,其實很多孩子唸餐飲科、美容美髮科,而且規定畢業要拿到證照,像這麼多的畢業生,有多少人真正從事餐飲業?我們訓練一大堆沒有用的東西在做什麼?孩子理所當然會覺得混畢業。
很可惜的方式是,我們沒有跳出框架,我們投入了資源,但好像少了一點什麼,我們站在大家自己思考的角度來看這一件事,要看沒有什麼用的證照。
第二,大家思考模組沒有脫離一個問題,也就是孩子一定要讀書嗎?我講一個很簡單的概念,大家可以試想,今天在臺灣,你是一個十五歲的小孩,你不想唸書,你可以做什麼?十五歲可能是國三,還沒有畢業,國三畢業不一定滿十五歲,因為他就不想唸書、想賺錢就沒門,所以像技藝班的教育就要進到教育的場上,就像被刺到一樣,沒有辦法生活。
我們現在覺得比較可行的是,不管是在勞動部或者是在教育部,又或者是在單位有一些相關的計畫,輔導青少年就業或穩定性,我覺得少的是各部會方案的橫向整合,因為大家各做各的,這個是很可惜的地方。
而這些孩子怎麼進來?大家印象中是8加9,你覺得會接受你的計畫而接受就業?不可能,但是並不是我們在輔導的這一群人,我們代表的是比較小眾的一群孩子來做。
其實我們並沒有要讓弱勢青少年就業輔導入身心障礙相關的法規,並不是這個意思,我們的意思是,這一些孩子的回應是知道勞動部在這一個部分有非常多的資源,包含像補助大專院校、產學訓練合作計畫,我們想要明白一件事是要輔導邊緣的青少年、中輟生,是不可能進到這一些計畫裡面,都是還是跟正常的學制有掛鉤,他們就不希望在正常學制的人來就學。
第二點及第三點的部分(第8頁),其實這個部分我要先釐清,也非常謝謝勞動部的管跟我們詳細回答,因為我們長年在做弱勢青少年就業的部分,這個部分我們都知道。
大家好,其實針對「逗點」的部分,已經回答很詳細了,我們目前都有按照這個部分在做了。
我們是台中市政府。
雖然政委說等社團法人run出一個東西,是不是可以在某些部分解釋跟說明,讓我們目前正在進行中受阻的部分做一些解套。
我在想這個重要的部分是,我們這一些早期用各種方法得到政府某些部門、部會所解釋而成立的社會企業,我們現在馬上立即的很多重要問題就是在這裡。
一直以來都沒有問題,但是我們最近開始走出來社會企業登錄及各方面的時候,我們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發現沒有公司可以登記,包含最近跟台中市第一屆國際文創合作,要申請經濟部107年的輔導,幫我們設計一些商品的Logo或者是包裝的時候,發現「逗點」是不能申請,因為「逗點」是一個附設的單位,並不是公司的主體,所以連資格都沒有。
我們在第8頁第3點的「逗點」提出問題,可以參考一下,因為我們附設青少年公益商店是財團法人附設,當時主管機關社會局核准函,再加上東山稽徵所統一發票,所以我們可以開發票。
政委、各位長官,大家好,我是張秀菊基金會的主任,我叫俊雄,今天來主要是逗點跟沙連墩社會企業有一些問題,等一下進行會議的時候再詢問。
但是中部有很多廠商,是不是可以由他們來辦,讓在地的連結更深,說不定可以更加深下一個循環,也就是說不定這一些企業認同更多的投資或者是連結,在這一個地方就成為一個更好的循環,我覺得這個是我們第一線在做這一件事最需要看到的東西,謝謝。
剛剛長官有提到Buying Power或者是年貨大街道的活動,是不是有一些是可以在台中辦,像我們也有收到他們邀請,也就是要設攤,太遙不可及了。
今天這個會議讓我很開心,很多都是從台北發下來的邀請,很多的資源跟資訊都是從台北開始,到這邊已經有一點久時間了。
政委、各位長官大家好,我們是台中的基金會,我們有兩個社會企業,一個是沙連墩在做體驗教育,另外一個是咖啡館,因為這兩間店都已經成立七、八年,所以我們用的是一般營利事業登記的,那時候沒有什麼法規,就一直到現在,以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