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今天有100公克的無人機,可以飛500呎高、3公里遠,我在松山機場直接放,那並沒有在管制內,因為100公克,你瞭解意思嗎?所以我建議規格並不是重量限制,而是性能,也就是只有導控能力,謝謝大家。
所以理論上在註冊罰3萬元,我可以跟各位報告,我當老師,也不敢要學生去做遙控飛機,因為做完就要註冊,不然就是會被罰3萬,你覺得這樣很合理嗎?因此我唯一的問題是註冊這一點,到底是要用功能限制或者是重量。
你在目視飛行內,甚至是夜市買的,一台才2、3,000元,沒有註冊就罰3萬,站在我的立場來講,我覺得這是非常誇張的。像依照美國FAA的規定,無人飛機的種類就我知道的就是四種,我們現在知道的空拍機是多旋翼,所以失空的時候隨時落地,我們教學生做的定翼機不會,因為它是保麗龍的,所以在瑞士航測用的無人機,在落地的時候可以用人撞飛機,而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我要講的並不是重量的問題,而是導控的問題。
就我所知,我也可以整合成250克以下的無人機,但這個具有高高度的遠距離飛行能力,民航法規下就是有人飛行器的時候,我們都有坐過飛機,我們不希望飛機有任何的狀態會發生。
無人機的導控一定是透過某些導控技術,好比智慧型裝置、平板及筆電,如果查獲無人機飛行的時候,那一定是遙控飛機,如果是透過電腦導控,甚至那才叫做無人飛機,因此我認為不應該用重量來限制,以後的技術越來越發達。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註冊,可以看到罰3至15萬,我指導學生做一台小飛機,永遠超過250克,今天飛、明天掉或者是現在飛、馬上掉,然後要被罰3至15萬,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我剛剛看了在座的各位,我比較看不到我覺得跟我差不多等級技術的同一輩。在暑假期間,我也幫外交部協助邦交國的無人機任務回來,我非常贊同法規的執行跟落實,像建築執照也是要有,才可以蓋房子。
我們公司也是從事無人飛機相關的工作,我自己是飛遙控模型及設計,一直到現在的公司,已經超過二十年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