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好,各位院長好,我這邊想表達一些意見,我也曾經在台東醫院工作了六、七年,那也是偏鄉服務的一份子,這兩三年才回到西部的嘉義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工作,很感謝各位院長為醫院這麼著想,今天討論都有錄音,所以我相信台灣營養學會一定會support我們的醫院,不會把評鑑條文訂的更嚴苛,請各位院長們不用太過於擔心,因為在座就有一位金理事長,是我們營養師全聯會的理事長,應該可以跟大家做一個保證,謝謝。
再來是委員說的人員規範,中華民國營養師全聯會應該是我們台灣目前最大的營養師團體,大部分營養師全台灣接近一萬位的營養師都是這個公會的會員,所以由這個全聯會來認可我們加護病房營養師的資格,我覺得其實所有的營養師應該都會同意。那後面的後續的補充我就交給我們全聯會的理事長,但我要先說明一下,我們全聯會理事長不是這一兩天內才上任,是我們前兩任的理事長,然後今年的理事長退任之後他又繼續再出馬接任理事長,所以應該這次應該是第三任理事長,而並非是這兩天才上任的,所以後面的回答就請金惠民理事長報告。謝謝。
因為兩次專家會議,費用是一直往下修,修到最後是所有專家認可,健保署也認為這樣經費是足夠的,而不會超過健保署的經費預算,才會以這七天內三次,七天以後又三次的費用,大概是這樣子來的。
然後追蹤為什麼是兩百四十點是因為,當我們初次評估完之後,當病人第一次吃東西的量,第一次沒有辦法灌食那麼多,所以第二次一定會再一到兩天內再度評估他所吃的東西到底有沒有辦法到70%這麼多,所以不需要像第一次評估花這麼久的時間,而是追蹤說要不要更改配方,比如需不需要元素配方、流質配方,把它改的更容易消化,所以花的時間比較少,不會像初次評估費用這麼多,至於為什麼會有七天內初次評估一次追蹤兩次,七天之後會有追蹤三次,最主要是因為加護病房病人病情變化很快,不管是腹瀉或電解質異常都必需要不斷追蹤不斷更改配方,才能支持營養需求,十四天內會讓他短期內達到該有的營養需求量跟進食量,才會有這麼多次的追蹤,但實際上這些費用並不是很高。
先回覆第一個問題,我們點數三百六跟兩百四怎麼來的,我們營養師評估一個人在加護病房裡面,他應該使用什麼配方、應該吃什麼,身上生化指數等等評估下來,初次評估花的時間一定是最久的,初次給付點數是按照健保署還有我們推估預算,大概是六十分鐘到五十分鐘內所需要花的錢,大約就是三百六十元左右。
謝謝各位委員給我們這麼多的建議,我在這邊一一回覆,我想先回覆這位委員,因為我發現到委員問的問題幾乎是很多人的問題,我相信委員一定是非常的健康,因為健康到在醫院可能都沒有機會看到委員,今天認識了之後我們一定會拜會委員。因為我覺得要在醫院裡面見到大人物是不太容易的事情,我在電視上看過,但是在醫院從來沒看過。
可是我發現醫院裡面並沒有比較適合的費用,可以說沒有任何費用在營養師身上,於是希望有一個管道可以來提出營養照護費這件事,我不曉得原來可以請醫院醫事部直接申請就好,但我不知道,我只是就我所能知道的管道,就是國發會這邊來提點子,我也沒有想到能夠有機會成案,因為其實五千人裡面大部分來講,五千位應該都是營養師,那幾乎是佔台灣半數的營養師都希望能夠把這個議題納入到這個會議裡面來,謝謝很多委員剛剛跟我們說的一些過程,我以後一定不會再從這個流程進來,我會從醫院的醫事部裡面,請類似副院長或院長跟醫師部溝通後再提新增案,不是從不一樣的地方進來造成大家困擾。
主席,各位委員,還有各位專家們大家好,我是天主教聖馬爾定醫院的臨時營養師,很感謝有這次機會能夠到這麼大的共同擬訂會議來提出加護病房營養照護費,健保給付的精神其實就有做事的話應該會有payment給我們,可是我在臨床上做了將近十年的時間,我發現其實營養師就是長期在病房跟加護病房裡面協助醫師去評估我們病人他應該要吃什麼,應該要吃多少,跟他後續出院的時候應該有哪些營養照護,能夠讓他在醫院跟出院之後能夠康復的更快更好。
我也有提供美國照護的金額,美國的金額又更高了,所以其實800元跟400元來講,對營養師其實很希望先有,不希望如果還要再討論過了半年、一年之後,這一些基層的小小營養師,覺得好像在醫院裡面一直很努力地付出,但並沒有得到相對應的回饋,補充說明,謝謝。
因為我們有的時候可能照顧的病人是短的,有的時候照顧病人是長的,這樣截長補短的情況之下,其實加護病房的800元,其實也比日本來得低。
如果出去隔一天又進來,我覺得這個機率其實並不高,但如果又再次進來的話,其實也呼應委員所說的,就是因為有符合住加護病房的條件,才可以進來,不然再次進來的話,也應該要再次給付。
謝謝老師幫我補充。其實260點是1點10元日幣,所以換算出來是2,600日幣,把2,600日幣換算成台幣的話,相當於780元。實際上我們在加護病房裡面絕對不只看一次,因為通常第一次的時候,我們的給食量是很低的,至少會看兩次以上。這一個案子,其實不管看幾次,住一個月、住半個月,我們只申請一次的費用,我們在提案上寫得很清楚,不管他住多長、多短,我們只申請一次800元。
另外,在健保署補充的部分,很貼心地告訴我們,日本的醫療給付,他給的點數,其實在日本給付第一次是260點。
其實我們在醫院裡面不會追著病人跑,因為我們會限縮這幾個適應症,只要符合適應症,我們才可以申請,不符合的我們還是照做,因為加護病房本來在評鑑規定就是total care,所以不管有沒有符合適應症,我們還是要看,但是針對這十項適應症是有給付的,其他沒有給付的,我們還是會按照醫療道德上,我們還是會去看他們,這是非常地重要。
因為很多的委員建議我們indication必須要再修改,但站在我小小營養師的建議上,我希望是其實是要先求有,後續如果不足的地方,我們希望後面可以再來作修正,不希望因為很多長官說indication要修改、工作時數要修改、天數要修改,或者是專任、不專任之類的,把這一個案子往後延了兩年、三年、四年,其實這樣就沒有達到我當初在平台上對很多基層營養師的承諾,其實我也是代表很多基層營養師一路走過來,我希望這一個案子先有後面再修。
委員提醒我們,在比如蛋白質熱量營養不良,其實也有分成輕、中、重的三個等級,其實營養師會按照評估標準來判定,其實也可以把這三個都納入,但是我們當初誤認為拿一個蛋白質熱量的營養不良,就當作是輕、中、重裡面都有了,但是實際上如果再更細緻一點,應該要把代碼寫清楚,不是只有寫最大項的那一個。
我們適應症為什麼會顯得這麼地少?因為各位委員都已經建議我們、告訴我們一件事,就是我們必須還要再把indication再寫得細緻一點,最初是寫得很多的,但是怕寫得很多的狀況下,會讓健保署覺得獅子大開口,我們覺得限縮到這是最有必要做營養照護的那幾項而已。
我們也會跟病房照護他們的家屬或是朋友,跟他們說明之後,他們回去也可以按照這樣的方式繼續做營養的治療。
謝謝主席、各位委員,我想要再補充說明一個,其實我在病房跟ICU裡面,我們都會有一個共同照會,共同照會裡面其實有很多,比如像放射師、護理師、社工師跟心理治療師,會在一個共同頁面上把自己專業的資訊寫在上面,我也是很習慣按照醫院的規定,把這一個個案在目前醫院裡面,目前飲食攝取的型態、攝取的熱量,跟現在吃多少,會把它放在共同照會網上,醫生就可以很清楚看到這個病人目前的進食量是百分之多少,甚至是吃的熱量有沒有達到他的標準,我們都會在上面跟醫生做貼心的建議。
營養師在加護病房跟病房裡面做的積極照護,我相信前輩的營養師他們都已經做了三、四十年,我只是比較晚輩,後面十年才跟上來,但是我發現這個問題之後,我也找不到什麼管道能夠把這個問題點出來,因此透過這個平台,也很謝謝唐鳳政委辦公室和國家發展委員會的這個平台,讓我有機會作說明。
可是我可以發現到的是,我們跟醫院在申請一些健保給付時,發現到醫院給的都是我們病人治療餐的伙食費或是一些廣泛飲食的伙食費,但是營養師在營養照護上的成本,並沒有特別的支付,站在醫療公平的原則上,其實每一個醫事人員都應該獲得適當的一些給付,應該是會比較合理。
我這邊要說明的是,我在醫院裡面工作快十年的時間,從團膳到一般病房,再到現在的加護病房,這樣一直走上來,我發現到營養師在醫院裡面的確真的是為了住院病人的健康,然後做積極的營養照護治療。
主席、各位長官們大家好,我是聖馬爾定醫院的營養師,我是偉銘,謝謝有這一個平台可以讓一般的民眾可以在上面針對工作上或者是針對一些一般的民眾有任何問題的話,能夠有機會可以發聲,也很感謝有五千位的民眾或者是同事連署,讓我們有機會可以在這個會議上討論營養師在醫院當中工作上的一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