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可能修改法令?尤其是初創企業,是不是讓註冊地點改為家中?也只是收信件而已?
剛才有提到育成中心,是不是像孵化企業的一種機構?我的問題是,如果我作為一個新創企業,目前只有一個人,額就是我自己,如果我去育成中心註冊的話,我也許可以解決商業辦公地點的問題,水費、電費的網路揭露都是按照商業費用來繳,這樣的費用還是大於在家辦工。
我在想花蓮這邊是不是有共創空間,就是讓自由職業者有一個辦公地址,可以讓他們能夠在家辦公或者是協作,以提供更多的創業機會?我是想問有沒有?謝謝。
我想做創業的話,我昨天做了一些研究,對於我們在家工作的人來說,一個問題是我們沒有辦公地址,在目前的公司法規裡面要求要有營業地址,像水電要按營業標準來繳。
我現在還沒有創業,我住在鄉下寫代碼、寫程式做資訊業,大家都知道無論在中國集權社會或是臺灣的民主社會,資訊始終是最重要的,因為人們有權知道,所以我住在鄉下。
政委你好,我是科技業的背景,我是網路工程師,為何我不住在台北,而住在花蓮鄉下?因為我作為一名資訊工作者,利用科技,應該不侷限於地點,何況住在鄉下、歡還更好,生活成本更低,可以過得更悠閒。
大家好,我是周曙光,我住在花蓮縣瑞穗鄉,我是大陸配偶,但是尚未歸化,下個月能夠歸化,年底可以投票,我這一次來是要看一下唐鳳政委及瞭解臺灣的創業環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