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感謝。
如果有機會到某一個程度的時候,政委可以來玩一下。
因為場域內施作的話,可以跟場域發生關係,這個是目前也有在想要操作的東西。
對,或者是車子來會來不及閃,這一套我們目前也在想,但是目前臺灣可以合作的只有宏達電那一套比較完整。
我們之前有一套厲害的裝備,就是「彭祖體驗裝」,穿上去之後人會變成七十歲,我們後來看到AR的技術越來越厲害,以前我們比較狠的時候,就讓公車司機穿裝備去搭公車,或者是過馬路,但是其實有一點危險,但是後來想說如果用AR的話,是不是有更多的情境。
好,再請到場指導。
在今年年底12月的時候,會打算辦每一年都辦的成果展,為期七天,裡面的三天我們希望把前三天上下拆成六個部分,希望六個部分可以有不同的部會,其實我們在6月底的時候,才剛在師大做完跨部門的研討會,但是時間很短,所以每個人都只有二十分鐘的時間談一個議題,但是其實那個議題後面很大,今年才想說年底的時候來辦一個類型的活動,是不是在每一年年底有一個政策意見的蒐集,然後三年後有白皮書的概念生成,所以到時再拜託委員。
我們現在就是努力這一塊,然後會跟幾個不同的企業來連結,然後想辦法植入一些新的idea,讓後面影響力的規模化可以再變得更大一點。
對(笑)。
對,因為之前有很多,像旅行社來找我們的時候,就說不知道怎麼做銀髮相關的產品,我們也在設計端介入,但是也明白告知這個東西在商業模式底下絕對不會是賺大錢的商品,我們儘量做到不會虧錢,但是我們用另外一部分的營利放在社會影響力或者是在CSR的部分,可以另外再賺回來比較無形的。
因為我們最近在做規模化,是從上半年開始做了一個計畫叫做「順風車」,其實概念是我們一直在高齡這一塊找,希望企業界直接加入,我們希望能夠進入到他們的產品設計。
所以像規模化是最近在談的事?
所以那個其實定義那一塊還……
因為現在據我所瞭解,上次勞發署說社企法還卡在他們那邊,還在原始的地方。
感謝,這個我們一直想不到解方。因為下禮拜我們會去談現在草案專法一些修正的建議,我覺得或許這個是可以走的方向。
對,我覺得這個是一個解套的方式。
懂。所以其實他們也是有統編及有限責任的概念跟股份一模一樣,只是名詞上換了一種型態。
這個很像。
難怪我就覺得最近很常聽到大家開合作社。
像這一種型態,在經濟部這邊會認可?
對,如果是自己又有持有部分當老闆的感覺,這個就比較不會有。
有一點像股東的概念?
會出現兩個問題:第一,當彈性工時原則的這一件事,如果在新的中高齡就業專法沒有,我們就無法彈性使用工時的部分;第二,當初有一派人並沒有反對,他反對的原因是因為認為用了六十歲以上,甚至有很多退休的中高階主管,但是因為你用時薪聘用,你只能用140元的時薪聘任,他們覺得是低薪高就,變相鼓勵雇主用低薪的方式去聘用高階的人才,這個是另外一塊。
但是不管是這兩種的狀態底下,就以現行的聘用規則上,都必須要跟勞基法綁在一起。
另外一種的長輩是,一至五都可以排班,但是因為身體負擔狀態沒有到很好,所以變成是工作職務內容需要被彈性,所以彈性的有時間上的、也有在職務上的。
我們會遇到的長輩有兩種,一種是比較的都市型態,一至五是有各種不同的事情,所以可能會在禮拜二的下午或者是禮拜四的早上會排時間出來,這個時間是他可以上班的,所以他的彈性工作需要有時間上的彈性。
在社企裡面的操作,有沒有什麼可能性是不用被勞基法綁死的情況下,但是又賦予中高齡的就業者有彈性的工作原則,但是不要說社區貨幣那一套比較模糊又或者是灰色地帶的方法。
但是我們不想要到最後跟人家講說我們用的是志工,因為用志工的說法對於外界或者是某些人來講其實不太能接受,因為有正常的上下班時間,也受過正常在這個店裡面所需要的職務訓練。
我們有問他說是不是一定要走在勞基法這一件事底下,他說基本上是這樣子,沒有錯、不能改,那中高齡就業專法又把彈性原則的部分拿掉了,所以我們也沒有辦法使用彈性原則的方式去聘僱所謂的六十歲以上的長者進到社會企業系統裡面來。
對。因為現在中高齡專法,我記得草案是昨天或者是今天早上才剛出來,還沒有辦法走到後段,但是在前段這一塊,我們想要面臨的是,我們想要幫勞動部去解決某一部分,也就是非必要型的典型就業人口這一塊,可是怎麼樣來跟社會企業單位來作連結。
還有一個要不要保險,你說當志工,我是不是就不是走勞基法來保險?會變成用志工型態的旅平險。
另外一個部分南投那邊開發了另外一套,是用社區型貨幣的概念,但是問題是我們說那只是等值的一種,因為那個是可以進行消費的,這樣子會不會有一點規避勞基法最基本的規則?
對,沒有錯。
另外一方面我們也討論志工這一件事,但是我們知道志工並不是完全免費的,非營利組織當然都是用免費的,後來我才知道在外面的志工,其實幾個小時是有100多元的,他們的名義上會調整,比如餐費或者是什麼不同的等等,其實包含我們辦活動,請義交,其實義交是有付錢的。
實質上就算就業媒合上了之後,後面的就業穩定度也不高。
對,如果不care錢就變成志工了。但是事實上他們會去就業中心,想辦法媒合就業的工作。
對,類似,或者是生活中心打造,但是這一批人其實在就業的媒合上是非常困難的,因為對於自己想要做的工作規劃。
實質上我們在前兩個月跟勞發署、地方性的資源,大概交換過一些意見,會有1/3的老人家是屬於純粹、典型的就業狀態,就是以經濟需求為主的第一波,中間有一波,其實根本就不缺錢,所以不是典型的就業需求。
對,但是直接在地僱用,產業化之後只顧到前端,因為後端的行銷與營運,完全就是切開來的,但是前面那一端其實對於社區來說,他們真正需要的是後面這一塊,變成大家都被in house,東西也做出來,但是後面就沒有了,大概一年內就會掛點。
除了這個是今年度比較大的計畫之外,另外一個是跟銀髮就業相關,因為就業這一塊比較複雜,因為當初勞動部在做多元促進就業方案的時候,其實期待的是社區那一些產業,能夠變成僱用單位,因為要解決就業率。
OK,這一塊應該沒有問題了,這個是我們今年會努力的。
如果未來想要把這個系統整包送給教育部?
懂。
是。
一方面做樂齡中心的轉型跟QC,因為樂齡中心當初跟據點一樣為了衝量,所以有很多地方的狀態不是很好,明年度開始要做比較革命性的更換;另外一方面也希望可以統合剛剛的資源進來,就是達到他們要的KPI,但是減少地方政府部門轉發文的流通。
那這個沒有問題。因為之後其實如果從公部門來的資料,另外一塊是學員,因為之前跟ARP那邊溝通的時候,發現臺灣目前缺少跟高齡相關學習數據資料,當然一部分是紙本,二部分是常年在run,勒令今年是第十年,他們發現同一批人上了十年,這一些人還是在這裡,課程也一直重複上,沒有辦法從裡面拿到一些比較好的數據,也不知道普及率有多好,又或者是課程的一些反饋,因此我們打算從明年開始。
就一起同步?
因為一般是CC比較多。
所以如果用這個方式,我們可以處理掉一些,就是在授權之前,我們在談的保密性的那一塊,可以先解決掉?
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