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回家再找一下。
謝謝你這樣子提點,老師講的事情應該是「數位民主」,那我比較理解他在講什麼了。
我的想法還是在公民參與,但是政府要怎麼樣讓這個公民參與、讓我們的決策更……其實是一個趨勢,可以傾聽人民的聲音,至少可以避免在有效之前的318,就是因為黑箱或者是一意孤行這樣的事情發生,你覺得是這個方向嗎?
這樣好翻轉我們的思維。
我們的工作識別證還是寫國發會嗎?
我不是南投縣政府的雇員?
所以如果是南投人,就搬回到南投,但是我還是國發會的人?
但是Join平台是一個治理的模式?
那跟行政?
複製然後不失真?
有沒有想要建議我未來研究的方向?我想要回到數位行政、民主行政。我在想審議式民主、參與式民主,審議式民主比較是數位,相對就是跟直接參與的公民參與不一樣,就是面對面,如果用數位參與的話,會被一些政治學者拿出來去討論的部分。
謝謝你,我是怕打擾你的時間。
可以請教什麼是「去識別化」?
所以有提到法規調適的這一件事,我覺得很重要,就是不要用負面表列、不行的。
瞭解了,不見得要政府來執行。
因為可能不是最後的決定權,但是至少是一個解決的方式。
十二個部會?
你是說臺灣嗎?
其實跟Join平台也是,你覺得有可能是下一個階段的治理模式嗎?
那開放政府,我對這個東西還滿複雜,因為我被老師問到要用什麼樣的理論去寫,我在想的是,有一些比較老派的,像系統理論那一種,我在想說那公私協力治理,這個是什麼東西?
因為我們現在是叫做「數位政府」,我在報告看到開放政府開放決策,就是政府加公民是開放,所以其實是一個……
所以你的想法是公民參與更普及?
所以你覺得現在run的機制?
你自己對於Join平台,有沒有比較理想的狀態?
他還是紙本連署?
因為畢竟沒有用i……
那哪叫i-Voting?
比較小眾?
為何中央政府很難做到這一點?
他不是用連署嗎?
i-Voting跟行政院那個很像?
你為何特別提台北市?
所以不是Join平台,而是另外一個?
所以是真的有效?
另外兩個被大家拿出來,相對沒有像Join平台這麼多的……
那四個都是跟Join平台有關嗎?
要丟上去才需要連署?
也有連署?
法規命令是法律、也是法案?
後來這一件事,應該是經貿會議之後,有一個希望,就是變成一個常態,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情況產生,是這樣的沿革?
那時我記得我們的新聞是劉建興(音譯)還是陳俊雷(音譯),他們是說也會把這一件事拿來討論,這有多少的參與,但是每次都是超少的,但是大家也不會覺得不ok。
以前是把我的想法丟上去大家談,丟完之後就死了、就沒了,好像有這一件事。
我可以傳後面的兩代繼續熟悉(笑)。Join平台跟以前其實感覺很不一樣。
我當公務員,我也很熟悉。
我去查了一下,研考會有「公共政策大家談」,因為我本身是研考會,我那時也是負責國會行文,跟業務單位也無涉,其實我後來發現研考會有一些滿前瞻的研究,都會束之高閣,也不會落實,然後就委託研究,就不了了之。
跟之後Join平台有什麼接續?
但是如果以民眾影響的權益受損,不見得受損……
就完全是跟以前的公部門發下去就算了。
我是說預告之後有沒有因為這樣子而調整或改變?
所以真的是對行政機關的自我拘束?就是我公告這一些,可能跟人民的權益沒有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