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有參與其他協會的計畫方案,錄取名額著重於弱勢朋友的採用,像比如是原住民朋友或者是相關有身心障礙者的朋友資格,才能去做相關的申請,這樣比較容易錄取,因此變成我們在做一些計畫案,我們需要不同專長的朋友一起來參與的時候,這個是相對不符合資格,也就是屬於進用人員,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多加說明?
我目前是在籌備非營利組織,也就是「臺灣偏鄉與離島發展公益組織」,我們之前有參考其他的協會先進(做法),他們在申請多元就業方案或者是培力計畫時,很容易遇到一個問題,也就是對於進用人員的錄取條件限制部分,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請勞動部這邊幫忙協助作回答?
我補充一個,前面的對話有聊到的一個部分是有關於勞動部,這個是一個小問題。
花蓮針對育成中心這一塊的部分,好像目前真的比較多的是東華大學那一塊,其他的部分可能有其他人在做,但是我們得到的資訊比較少,所以對於資訊的透明跟公開的部分,我覺得花蓮還是相對比較缺乏一點,也包含今天提到很多一些相關的,像平台或者是資訊的部分,看未來能不能讓這一塊的曝光可以更加提升,謝謝。
今天非常感謝主席及與會先進建議,我也吸收很多。剛剛有提到育成中心的部分,其實我們之前也有跟東華大學的育成中心配合,畢竟學術單位跟我們實體企業運作方面,可能速度還是有一點落差,畢竟學術單位有正常的上班時間或者是公文上呈步驟問題,因此會導致作業步調有一點不太一樣。
謝謝。
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榮格國際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也是目前正在籌備成立臺灣偏鄉與離島發展公益組織的籌備發起人,今天想要來多瞭解關於社會企業與非營利組織相關的一些政府配套的部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