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這個案子會涉及到中央機關整體用人及政策方向,可能跟人事總處有密切的關係,在這一個案子比較完整的情況之下請人事總處來說明,謝謝。
請大家回到第14頁,剛剛吳委員有特別提到,另外有提到中央機關臨時人員承攬及派遣人力在這幾年從7萬多人增加到9萬多人的這一件事實,剛剛政委有特別裁示,是不是請勞動部來補充說明?
因為勞基法的主管機關是勞動部,剛剛也有提到希望勞動部能夠再作後續的回應。因為行政院是在做跨部會協調的工作,後續法案審查的部分,我們也會請委員來審查來作跨部會的議題處理,我想說這個主責機關是不是把行政院的部分劃掉,我來作簡單的幕僚補充,謝謝。
剛剛提到勞基法的部分,勞動部會作後續持續檢討及精進,剛剛委員也有提到期待勞動部做一些作為跟措施來處理。
非常謝謝委員帶我們回到時光機,我想行政機關針對各界的意見持續作檢討及處理,這個是我們很重要的工作。
因此要提醒的是,這樣的狀況,相關部會的補助事項,像他們受限於某些方面的規定,可能只能補助某些部分。
前幾場的會議我並沒有參加,但是我看了10月11日、10月18日政委跟有關機關研商的過程當中,有提到青創總會、社企流、喜憨兒及婦權基金會等等都有辦理相關的經驗,在此提醒,站在行政院各部會的立場,為什麼會是社企流,而不是其他團體,可能這個部分立場的論述要非常地清楚,以避免外界有所誤解,因為民間有滿大的活力,推動社會企業不遺餘力,並不是某單位而已。
剛剛政委先前有提到因為我們要跟SEWF爭取這樣的主辦權,但是是由民間站在主辦的角色,政府比較是一個協辦的角色,所以民間團體來辦理,政府會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