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思是如果今天農民有使用上的需求,像山豬會去撞,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在使用電網的經費是多少?是不是可以請相關的單位來回應?我的看法是,我們是不是可以先在外面圍一圈電網,會破壞農作物的動物會破壞了,我們在裡面再放捕獸鋏的需求。
再來,像資金怎麼來?就是從這些使用者,如果違法的話,我們從他的身上拿到罰金,是不是可以給檢舉人發獎金,這個可以再討論,刑罰也可以一併考量,因為現在很多在網路上販售,有個問題是卡在因為如果不是刑罰的話,沒有辦法去追查,所以如果有修法通過的話,我們可以在網路平台、也就是警察可以介入,是不是可以查到誰在販賣,也就是從源頭來喝止,如果沒有刑罰在裡面的話,是沒有辦法去要求及提供資料的。
第二,有關於我剛剛我在裡面提出的第一點,也就是罰金提高10萬元以上,剛剛有提出的問題是,自己用自己的名義來做檢舉,其實基本上不會有這個問題,因為如果今天自己家人也好,我其實是有刑罰的,並不是只有罰金,還要被判刑罰的,可能要到兩年以上,其實沒有人會犯這種風險。
像剛剛討論全面禁用,我提出的用意是,今天就是因為有可以申請這樣的法案在,他們其實有討論申請是沒有通過,但是因為有這個法案在,所以很多人其實也不是原住民,他是漢人,他使用,然後被抓了,他事後提出是因為有農務的需求、農地被破壞了,所以沒有辦法裁罰,我不知道這個問題點在哪裡,所以我覺得是要全面禁用來修法。
大家好,我是提案人,其實本次對於捕獸鋏的議題,我主要是希望降低捕獵到不相當的目標物,如果今天要捕獵的對象其實沒有辦法做選擇,所以很多時候是野生動物也好,流浪狗貓都很容易中捕獸鋏,包含小朋友也很容易中。
我是此次議題的提案人,針對捕獸鋏的部分,在網路上看到很多動物,不管是野生動物或者是受到傷害的,所以發起了請大家一起討論來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