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今天主動跟業務單位一起來討論,如果以後比較重要的成案,可以透過這樣的方式,可以跟附議者或者是提案者討論的話及可以增加一些回應的方式,也就是可以達到提案者的需求,覺得今天的方式真的不錯。
我支持剛剛前面那一個人的說法,因為既然是以公務人員要使用的話,那麼是以公務人員的角度去看,不要在意民眾怎麼想,光「國民」二字,民眾就覺得很奇怪,因此我覺得不要限制業別的部分。
如果鼓勵觀光旅遊的話,那就是用double的方式計算,其他的業別都可以去消費,可是如果是觀光或者是旅宿的部分可以用double計算。
因為不休假獎金會增加財政負擔,所以不可能恢復不休假獎金制度,然後讓大家可以用不休假獎金去做,也就是鼓勵大家休假,但是補助1萬6,000元或者是8,000元,但是不一定侷限在觀光產業。
因為我個人想法是,先不要管國旅卡的名稱,補助國旅卡跟振興的部分應該獨立看,振興觀光產業是一件事,但是不休假獎金要如何運用,當初其實鼓勵我們休假,同時可以運用在觀光產業的部分,如果獨立看待的話,我覺得可以擴大使用範圍,為什麼一定要振興在觀光產業,還有更多的產業要補助,因此不應該限制其業別。
我是國發會欣華,我是負責「Join」平台,我們希望這一次的工作坊,能夠呼應提案者、附議者。
大家好,我是國發會的劉欣華,請叫我欣華,我是目前負責公共政策網路平台的承辦人。今天很高興唐鳳政委這邊舉辦會議,希望大家未來共同合作,並且幫助公共政策平台所遇到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