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的做法是違法的。
這樣不是有罪推定嗎?我們雇主都是壞人嗎?99.9%都是受害者!
你這樣子管理,不管是管理外勞或者是工廠,我們知道你這樣子管理方式,一定是失敗的,你一定要把法治放在前面,我們現在對他們有法治嗎?完全沒有。我不反對仲介,因為仲介可以幫我們,有時我們太忙,跑這麼多機構辦理這些文件,我們確實沒有這些時間,花錢能夠把事情辦好,我們很樂意,當然仲介也有很多是好的,但是通常是這樣子,帶著外勞來,沒有適用期,臺灣勞工比他們還不如耶!臺灣勞工試用期是不是要有三個月?有任何不適用的話,雇主是可以解雇的。
你們現在還沒有面臨到,你們坐在辦公室,政府人員還年輕,你們還沒有面臨到,這是非常嚴重的!我跟你講,目前政府一直要推長照 2.0,但是對於國人的國情、家庭的情況真的不適合,那是針對比方有子女同住在一起會比較適合,要不然的話,有工作、在外地的,根本就沒有辦法,為何他們這麼囂張?我們同樣去比較香港跟新加坡,你們不要說人家是落後地區,不要有這種意識形態,人家是高度法制的族群,香港、新加坡,能夠讓他們這樣囂張嗎?囂張到台北車站大廳都可以坐在那邊胡搞,我們的政府是不是太鄉愿了!
我覺得我們政府太鴕鳥,今天的外勞囂張到什麼程度?你知道嗎?我們除非有子女跟被照顧的父母同住,這樣的情況可能會稍微好一點,可是因為我們子女有些在外地工作,有些有家庭,你沒有辦法天天回家去照顧的,你知道嗎?我就講最簡單的,浪費!瓦斯一個人來,家裡瓦斯的用度變成三倍,你怎麼講都沒有用,他給你泡在浴缸裡,跟你天天用熱水洗衣服,說用洗衣機洗,但是他也是這樣搞,買什麼菜,一、兩天就跟阿嬤拿錢,我覺得怎麼幾個人吃飯,兩、三天要一張,我必須要碟對碟去控管。
為何我們現在要一對一?這或許是華人傳統孝道的觀念,父母對子女的付出跟一般的是不一樣,所以我們子女跟父母親子之間的感情連結也是特別深,對吧!我問過在國外的同學怎麼辦?你們在國外的怎麼辦?他們沒有請看護,怎麼辦?我跟你講,小孩子如果沒有聯絡的話,回去死在家裡給你看,但是我們可以承受得起嗎?我們承受得起嗎!今天承受得起,沒心、沒肺的今天都不會來,都很快樂,我敢講這樣一句話,我周遭就看得到這樣的人,但是你放不下的最痛苦,看到父母受苦,你能安心去工作、上班嗎?一個個子女拉下來,全家都倒啊!
不要說外勞沒有訓練好,包括我們的長照人員,我告訴你,公司在玩空的,我有打電話去跟弘道反應,我說:「我們的印象非常爛,不是不捨得這個錢。」再來,長照必須是要有計畫性的,並不是今天需要就馬上有人力可以派出來給你。
從照護的歷程當中,我們 40 年沒有見到同學或者是一見面,大家就來做得很辛酸,上有老、下有小,這種感受不是坐在辦公室裡面的人胡思亂想可以理解,剛剛你們說外勞不是看護,是外國人當然沒有錯,外勞不是長照,不是長照那是什麼?為什麼喘息只有用 0.17%?為什麼?我請長照來喘息,我告訴你,當然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艘船,但是我感覺的經驗非常爛,甚至給我的感覺這些都是邊緣人,出來混、賺一點外快,連餵飯、餵藥都不會,幾個小時在那邊,還等你伺候他吃喝,好像當作雇主不懂,整個花拳繡腿耍耍花樣也可以賺。
大家好,我本身是一個雇主,我歷歷在目,我的父親去年才剛走,他也是失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