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了一點,因為計程車司機。
-
上次我們匆匆一見,說要來看你,最近Ray有提到GSG的事情。我想聽聽看您的想法,怎麼樣來經營這一件事?這個事情有好,也有它的side effect,或者是potential consequences,所有的事情都是這樣。
-
當然。
-
所以想聽聽看你的看法。
-
我的想法,就像辦這次社企高峰會一樣,就是盡可能不要排除,maximally inclusive。
-
之前社企流每年在台北辦、喜憨兒每年在高雄辦,現在一起願意在台中辦,這樣對生態系的組成是滿有幫助的。
-
因為大家一起,用組織形態區分,或者是用在做的題目區分,其實沒有太大的必要。
-
尤其新公司法的精神,是自己宣告自己的章程,因此未來多元的程度會比現在更多,不會更少,而且不管哪一邊的社群,都希望這是聯合行銷,不是把裡面的submovement反而吸收掉或抵銷掉,這也不是我們樂見的,我想整個目的就是促進awareness 。
-
在投資方面,我理解到的是,之前法律上並沒有很清楚的訊號,可以讓大家知道某家公司是鎖定在哪一個使命上,不管是從公部門去pay for success或是從私部門去做long-term impact investing,都希望社企是不會逸脫使命的,可以由某個purpose控制等等。
-
之前比較沒有這樣的法律框架。所以當時馮老師交接給我的時候,就是試著找出這樣法律框架。
-
這裡面主要的幾個題目,像如何讓社團法人去擁有一個公司,又或者公司公開章程去作使命鎖定等等,這些大概都已經解決了,我們上次也有聊到。
-
我覺得現在的重點,是這個訊號可以開始send出來之後,我們會希望從各種不同part進來討論,包括不一定想要return、想要impact as return,或者是想要別的樣子的return,都可以進入這樣的討論。
-
有沒有什麼真正的impact return?不管是上游或者是下游……我想下游是比較偏向於public的公司。
-
Exactly。
-
我自己的感覺是以社會企業這一件事來講,可能有三個不同的階段,第一個階段是practice,第二個階段是policy,第三個階段是理論。
-
尤其是像這樣社會創新的東西,通常practice走在前面,大概在四年前的時候,我們以前在做的時候,那時想先推動policy,本來policy在前面推動的時候有一些好處,像英國policy跟practice是一起的。
-
但我們推動那一次之後,發現臺灣的policy making,事實上我們的環境不是非常成熟,推動起來太大了。因此我們做活水,基本上是用practice的角度來看。
-
我這次在飛機上剛好有看到商業周刊,你有一篇文章在談這個。
-
其實文章是筱婷寫的(笑)。
-
你講的(笑)。
-
感覺起來policy這個地方,看起來好像要跟上來,包含社企流辦了這個活動。
-
但是practice來講的話,我剛剛講的上游及下游的地方,其實我們現在在做的是upstream的東西,upstream有一個很大的好處,可是這個mobilization又不太夠。
-
因為還沒有很亮眼的案例?
-
還沒有很亮眼。
-
其實我們現在想做影響力的index,在臺灣選出一間公司,看是用什麼方式去選跟promote,那些錢是比較大的錢,會進到這個地方來,至少把這個awareness提高,我們在上游走的時候,將來出海口也會更清楚、廣大。
-
那個部分我現在感覺起來——不是感覺起來,而是現在臺灣投股票,都已經在講明牌等等的,在講影響力的這件事上,在觀念上好像比較遙遠一點。
-
事實上一年多前我們就要談,是不是在下一個出海口的這個地方也增加awareness。
-
以NAB的這一件事來講,我是訂在policy making的角色,我是一則一喜、一則一懼,因為我覺得臺灣policy making的環境,甚至不要說policy making,就說delibrate的issues。
-
多方討論的這個環境。
-
對,我覺得這個環境都不是非常地成熟。我覺得這一件事,NAB本身是在推動的一件事,他們適合在好幾個地方,就是可以推動快一點,practice也可以share;但是我覺得best practice還差了很遙遠。
-
但是我們至少有一些better practice(笑)?
-
是啊!我們投資活水,常常覺得不光是錢的問題,還有創業的問題、心態的問題,我想跟你初步溝通一下,這件事上,我們在做的時候,也在一個很尷尬、特殊的狀況,既然是所謂的NAB的話,像臺灣純粹的「N」,那就簡單一點,但如果是internatinal的時候,又有另外一個不同層面的問題,所以就會變成一個特殊的狀況。
-
不過我想永續發展目標(SDGs)這個題目,倒是比較沒有競爭性。
-
這比較不像別的題目,只要「N」一亮出來,別人就要打壓你,如果只是best practice分享的話,感覺上沒有那麼大的問題。
-
國內沒有問題。
-
我的意思是即使是辦一些活動,中國大陸地區的朋友們過來分享,在這一個圈子裡,大家都還滿文明的。
-
我覺得是這樣子,這是目前的感覺。
-
那這樣就好了。
-
你覺得怎麼推動這一件事?
-
目前一直是把社會企業慢慢擴大到社會創新。
-
我想比較大的差別是,不是所有的創新都有商業模式,但我們會希望把那些還沒有商業模式的創新,也納入這個討論當中。
-
另外一個目的是,因為現在各部會的腦裡都是「5+2產業創新」,這是這次政府最主要的政策,但我想講說「社會創新」其實是「產業創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果沒有相應的社會創新,新科技來的時候,就是把人更分開,絕對不是讓人更凝聚在一起。
-
所以對每一個新科技,不管區塊鏈或者是AI等等,都要有相應的社會創新,否則整個社會就沒有準備好,就像你剛剛所說的,能夠設身處地幫對方想的能力就會越來越減弱,因為一邊是early adopter,另外一邊沒有看過,所以就會差得很遠,這個是公共教育的問題。
-
公共教育不一定有商業模式,但我們可以說這就是社會創新的一部分,政府應該要獎勵或應該有一些東西放手,讓實際在地的社會企業、NPO也好,去做最後的里程碑。
-
重要的是,在大家看到新科技的時候,而是看這一個科技可以為社會做什麼,而不是社會怎麼改變要拼某個科技的達成率或者是穿透率,所以不管是行動支付或者是AI或者是什麼都好,我們沒有這個的話就很困難。
-
這個跟NAB的關係是這樣子:我現在參與的任何組織,都是用它來當作「開放式多方利益關係人」的治理模型實驗。
-
裡面四個主要精神:
-
一個是透明,像現在的逐字稿是公開的。
-
另外一個是參與,也就是我們做到任何程度,別人看了想要參加,我們不會排斥掉。
-
第三個很重要的是課責。因為我們做這個的特性是,公部門、私部門及公民社會,誰也不能自己說了算,如果沒有另外兩個配合的話,跟其他兩個背道而馳的,一定是不可能動作的。
-
我們這一次辦社企高峰論壇也是一樣的狀況,我們一定需要三個部門搭配起來,在這個情況下課責就非常重要,因為大家不會相信黑箱。如果有一個input,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得到回應等等,那就沒有系統。因此一個課責的系統,在中央是總預算或者是連署案,或者其他東西想要試著建立的話,如果是我的話,課責會特別看重。
-
第四個是多元性,也就是inclusive,其中一個很重要的部分是,並不是單純的投資者跟被投資者,也包含中介組織、中間的多方利益關係人的這些朋友們,每個方面都可以彼此學習,而不會說「NAB只討論我們這個practice ,你的practice永遠不會變成best practice」,這不是我想要看到的。
-
任何relative practice都有機會變成best practice,如果別的國家覺得還沒有關聯的話,也沒有關係,我們可以先做知識分享。如果有任何別的國家覺得有關聯的話,我們也許就先用那個部分進行交流,而不是一定我們什麼都從better變成best,然後才一次端出去。
-
像我們今年辦比較小的亞太高峰會,也許明年比較大的,我們就可以看哪一些是我們這邊做得特別好,大家覺得可以來當best practice或者至少一起募資,其實我們這邊就沒有做得特別好,我們不如邀大家更會的人來。
-
我看國際交流上都沒有特別預先選題目,而是我們把這個系統建置出來。
-
這個NAB focus在Impact Investment,所以也包含了impact,或者是social innovation?
-
對。我看國外的例子,這個很難分得很清楚,好比像你們都是做很上游的,可是某些條件適合的時候,也隨時可以往中游做。
-
所以我們很難說我們說Impact Investment就是到這裡,而更外面的就叫做別的方式。
-
所以你現在的想法是?
-
比較inclusive。如果一開始把這個弄得太嚴,或者是太限制的話,大家就會覺得是不是專門在賭某一家,或者是特別指定哪一個方式。
-
臺灣的社企特色,是有人提出某種公益報告書,就有人提出另外一個格式(笑);有人提出某種投資方式,馬上就有人用別的方式,像尤努斯型態、B型企業之類的,每個後面的哲學其實都不一樣,大家只是因為「社會企業」這四個字還能共用marketing,所以用一下這四個字。
-
所以如果因為NAB,反而把這個定義窄化,那反而沒什麼必要。
-
好,反正就一步步往下走,Ray反正在AVPN,就看怎麼樣跟你配合來推動這一件事,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知道李志華,他也是活水的成員。
-
是這樣?我不知道,Jeff 沒有跟我講過。
-
我們第一次的時候,就每個人投到三輪,Jeff 投資一輪,第二輪他就說和他想的不太一樣。
-
他也一直想做廣義的Impact Investing,這個我知道。
-
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