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獎懲的部分,我跟各位報告,科長也知道當時在修的時候,就所謂獎懲建議權的部分,因為大部分的檢察官、檢察長認為建議權,也許各位認為不要,可是因為當時我們部裡面找來認為還是要留著,至少像日本一樣要留著,要不要用是另外一回事,這個是見仁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