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做一個統計,2005年至2016年,全國的檢察官依照「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建請司法警察機關獎懲案例,在獎懲之前一定有所謂的指揮大家去合作辦理偵查案件的事,我這邊的數據是五十五件,是不是有出入或者是警政署刑事局那邊有不同的我不知道,等一下可以再補充,我這邊知道的是五十五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