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不管我們這邊對電子簽章做任何的解釋,說應該可以推定為本人親簽,好比說用數位的方式,透過像行動自然人憑證 TW FidO 去做簽名之後,當然就是滿 18 歲等等,我們這邊做的任何解釋,在財政部、衛福部或者是其他地方,只要寫一個函釋放在網站上,我們這邊就失效了,這個是電子簽章法的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