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種說法是,市場經濟、私法自治、契約自由,網路上也有人寫,另外一派民眾是覺得,任何東西有其交換價值、交易價值,都會低買高賣,像是剛剛說排隊或掛網買到的iPhone,還是鞋子、包包、球鞋、限量包包、限量錶,甚至到車子、房子,哪一個東西不會低買高賣,只要低買高賣一轉手賣得比原價貴(不管貴多少),就很可惡嗎?那就要看社會觀感,而這個社會觀感,在法律上可能就是社會通念(一般理性正常人之健全合理觀念),合理範圍在哪裡、容許的範圍到哪裡,就要去充分討論,這個是立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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