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國家公園就是按照國際保育聯盟,也就是IUCN所訂的保護區相關規定去做的,IUCN訂定保護區有六個等級,「國家公園」這個等級在中華民國已經是保護管制最嚴格的區域,如果高雄市政府還有意在這個地方再劃設一個保護區,我不曉得那個層級應該要訂在哪裡比較好,如果是一至五的等級以下,那麼劃設保護區意義就不存在了,所以我們認為這個部分是不是要再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