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覺得大家之前比較不看重的是記錄技術,我自己覺得相當重要是因為我們如果已經好不容易把利益關係者在政策早期,我們現在是說六十天以前就要把利益關係人都邀來,再加上有一個主持團隊或者一個主持人能夠收大家的共識,至少收到一個列管的程度,但是到最後卻沒有討論過程的紀錄,而只有最後的決議,結果是什麼?結果是回去之後,利益相關者都會翻桌,然後都會告訴他們說:「我在會議裡不是那樣講的(笑)。」等於這一場的會議白開,所以我自己在院內在推的是,我們會建立一個專門負責記錄的專業人才庫,這樣子接下來每一個部會未來要辦公聽會、聽政或者是開放平台的確認會議等等,我們就會把怎麼達到那一個結論的過程,把它非常詳細記下來,任何人看到這一個過程就知道並不是因為黑箱、並不是因為政治壓力,而是大家真的充分聽過彼此的聲音之後,真的到達這樣的狀態,所以這個是我目前在院裡主要推利益關係人、主持人及紀錄者的這三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