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生態保育稅的部分,要以規費法或者是其他的稅法來收,後來在10月27日的部分,依照了「發展觀光條例」在10月25日預告了「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觀光保育費辦法」,提供主管機關訂定相關的收費法源依據,不過要劃為「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之後,才可以編訂相關的收費方式。而且不用像規費一樣要繳回國庫,而是可以專款專用。這部分從事生態保育工作上很好的方式,我們現在也運用在相關的業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