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們可以協助教育部提供的。
你說四個人,不是助教,而是你的同事?
第34頁大概是角色,包含教練、業師及助教等等,這邊操作比較細。
2.我們還有提到一個方式是,由教審會來協助教育,這個會比較容易判斷業務的方向。
第四,校外協助教學應遵守十二年課綱跟相關的法規跟國際人權公約的規定。
現在校外人士進到學校從事協助教學、活動的人有兩種,一種是志工。
第七,學校也應指定專責的單位負責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者是活動的相關事項。
都是協助教學,正式課程一定有老師,他只是來旁邊協助,主要教學者還是正式老師。
核心問題:針對「校外人士進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協助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草案」有何具體建議?小組討論問題:針對「校外人士進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協助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草案」進行執行面之細部討論。
第二名:「中小學教師兼任行政應以「輔助教學」為第一要務,與教學無關之公文、報告、計畫.....等,應大幅減量」
第三個是校外人士協助教學,原授課的老師跟導師都要在場,課程跟教材要經過學校的審核,並以書面、網站或者是其他多元管道向學生跟家長說明。
可能同時兼具志工身份;有些是學校依志願服務計畫運用的志工(通常學校會給予學校志工證),有些非屬學校志工團成員,單純進校協助教學或活動。
第六,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有違反相關的法規或者是本注意事項的部分,學校應終止契約關係或者是運用關係,依法處理。
第五,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者是活動,學校應該遵循以下的規定,包含瞭解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者是活動的目的與宗旨,也要符合各階段教育的學生成長跟學習的
我跟大家談一件事,新竹堅石鄉的心光國小,校長跟我講說他們學校補助教學科技化評量是弱的,但英文通過最高,因為我們小孩子從小就在學羅馬拼音,因此可能對他們來講有牽引的效果。
所謂的師資養成班基本上是指已經上過實務班得到認證,先從助教開始跟著老師在班上實習,再上過一些課程通過師資認證後就可以成為正式授課老師。
首先想針對幾項的部分再請各部會加強說明,教育部的部分,像第二點,也就是落實新課綱協助教師培力增能,有提到透過各項的專案計畫,想要再多瞭解一下各項計畫的內容。
針對校外人士進入校園協助教學,不好意思,國教署跟周老師在確認的時候到底是什麼,其實大家對於志工或者是校外人士都覺得可以進一步釐清的地方,我們用法定的名詞來做筆記。
我覺得那個都是共學社群,並不是focus在他一個人身上,而是這個社群怎麼形成的模式上。因為現在全臺灣都有,不一定是他自己帶,有的是他的助教之後就變成老師了。
可是這樣的好處是,老師就不用花這麼多的時間去做行政工作,你只要在兩年期去說你解決社會問題為志業的學程真的對社會有幫助,教育部就給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