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國貿局的OT團隊,企業社會責任一年有兩次,也就是有七折。
像是社會企業、企業社會責任,哪一個先,就哪一個比較重要:「社會企業」是以社會為先,「企業社會責任」是以企業為先,「合作社」是以合作為先。
其實在「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的部分就有透過股權投資來參與。
最後,至少要盡企業社會責任,也就是賺錢不要對社會造成傷害,不要賺黑心錢。
所以從企業的角度來看,如何跟這兩組人建立關係,同時也是叫做「企業社會責任」,轉向叫做「永續策略」的關鍵,因為「企業社會責任」是你賺了錢,我偶爾來做一下的事情。
剛剛提到5.1到底有沒有跟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連結,其實是有的,包含公司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還有具體推動計畫與實施的成效,都要列舉出來,到時由評鑑委員會來看看是不是可以得分。
第二個部分,藉由上市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編制,還有公司治理評鑑的機制來鼓勵上市櫃公司協助社創企業,本會為了推動上市櫃公司、實現達到永續
但確實,剛才委員有提到不同的角度,因為社企本來就有兩個方向:一個是青年創業方向;第二個是企業社會責任,加深到一定程度,管理階層有成功被說服之後,就能從企業社會責任,變成有社會使命的企業。
有關於企業對社會創新採購或投資,我們認為這個是企業在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一部分。目前證交所有辦理公司治理評鑑,而評鑑指標5.1是公司是否訂定企業社會責任政策,以及有無具體推動計畫及實施成效,並揭露在公司的年報或者網站。
第二,針對主責機關的部分,因為就投資面的部分,現在引導上市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資源的部分,因為上市櫃企業社會責任資源,其實並不是只限定在社會創新的企業,這也是配合經濟部一些規劃活動,然後去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來配合辦理。
大家都在想企業誘因,但是這個誘因不是企業社會責任一句話可以帶過,因為很多畢竟做得職業技術相關的中小企業是滿多的,你跟這些人談企業社會責任,他們
Google永續的部分,像綠電的部分,因為是企業社會責任的一部分,這部分其實是他們主動提的。有些部分確實可能是需要提醒他們,這個我相當同意。
當然理解是不一樣的,而是你的文字上這麼寫,把企業社會責任變成一個義務,因為文件上是這樣寫的。
(投票結果:1. 如何改善現行大學教授科研經費補助制度、2. 促進企業社會責任(CSR)支持文化發展工作)
接著文化部提案的,促進企業社會責任支持文化發展的工作案子,因為後續也經過幾次工作會議,請文化部作報告。
政委、各位先進大家好,由金管會報告,這次的社創行動方案屬於金管會業管的計畫是屬於介接上市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資源計畫,我們具體的措施是引導上市櫃公司將企業社會責任資源投入社會創新發展,金管會有請證交所跟櫃買中心要積極配合參加經濟部規劃的社會創新的相關宣導活動。
金管會報告本次的辦理情形,於106年12月20日公司治理評鑑暨諮詢委員會會議,已決議於第五屆公司治理評鑑之落實企業社會責任構面指標4.3中,即「公司是否將企業社會責任之具體推動計畫與實施成效定
後來我在其他公司後期,我參與公司企業社會責任的專案,我們去調查到底有什麼樣好的CSR,傳統的CSR是帶員工去漆油漆、拍照,買個報紙、半版廣告30萬元,告訴我公司很注重企業社會責任的這一件事,我們看了很多paper,發現有很多案例分享,有很多大型公司願意跟Impact Hub合作。
這裡會回到第二個問題,是社會企業或者是企業社會責任,就會回到實質上為什麼需要有社會使命的鎖定機制,這個就鎖定哪一些的條件符合這個政策所要去作用的地方。
我在推企業社會責任的時候,我發現一個問題,如果法在民間可執行之前,就像老師會提到的,沒有辦法想像那個東西會自動生成,雖然有案例,但是我們想像這個東西太早做會變成一個問題。